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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自從韓製IPKN BB霜 含螢光劑恐致癌新聞出現之後,批判的聲音有之,辯護的聲音有之。但是,很遺憾地, 從臨床醫師的角度看來,我沒有看到「真正有意義的討論」。
這樣的文字當然太囂張、太傷人。然而媒體說「BB霜含螢光劑,恐致癌」,食品藥物管理局「發函證明」該成分合法,卻沒有人告訴我們:「該成分長期使用,究竟有什麼影響?」
這個問題很蠢嗎?如果您對「食品藥物管理局發函證明該成分合法」覺得安心,請容許我提醒您「FDA也曾經同意諾美婷合法;十多年後才發現諾美婷有問題,要求下架」、「FDA也曾經同意福善美合法;三個月後發現福善美有問題,要求加註嚴重警語」以及「FDA本來只認定阿斯匹林可以止痛,三十多年後才發現它也可以預防心血管疾病」這些科學往事。
所謂「合法」,在現今保養品成分不明瞭長期風險的前提下;指的多半是「無急性接觸/過敏性皮膚炎」或「無動物致畸/致癌毒性」。至於它的長期安全資料如何,誰敢打包票!?
對於臨床醫師來說,「合法」是不夠的,「長期安全」才是我們要的!民眾每天使用著這些「合法保養品成份」的終端產品,卻沒有人告訴我們「這些成分的長期安全如何?長期風險如何?」
這不是臨床醫師要的「大結局」!我們希望從這些「事件」,包括「保養品的不純物」、「保養品與容器的相互作用」、「保養品成分的等級、濃度與標示誠信」、「保養品成分間的交互作用與長期風險」…讓「保養品長期安全」這個議題真正得到重視。
同樣的觀念,我在關於「保養品內含螢光反應」的正式回答強調過,再重覆一百次也不嫌多:
廠商的螢光反應或者來自添加、或者來自天然;身為臨床醫師的我都不在乎!我在乎的是:「這些成分,無論螢光與否,對人體的長期安全性究竟如何?」
這才是我要的「大結局」!
(註:我與 張 老師幾次相熟,本文是就事論事,沒有批判與不敬的意思,謹此謝過)
「BB霜含螢光劑?」之大結局
從2010年10月18日到今天2010年12月17日剛好雙滿月!本來IPKN的BB霜有螢光反應這件事,應該在11月12日當天就該洗清冤屈,完整落幕。
食品藥物管理局發函證明:螢光反應是所使用的防曬劑Disodium phenyl dibenzimidazole tetrasulfonate(亞苯基二苯丙咪唑磺酸酯鈉鹽)所呈現,此成分為衛署公告核可使用之防曬成分。也確認IPKN進口該BB霜是誠實登記含有該防曬劑2.5%。
但衛生署還品牌公道,就能恢復民眾對品牌的信任?了解螢光反應對皮膚或人體的厲害關係了嗎?當然不!
事實上,媒體在報導事件發生時的力道,足以重創品牌。事件水落石出時,媒體的態度,多半因為不具爆發性或新聞性而冷處理不報導。
今天,我出席了這個為了證明自己清白的品牌記者會。這也是我破天荒在部落格中寫到我出席品牌記者會的情節。為了保留完整的記者會內容,不讓媒體再度斷章取義、模糊真相,我特別要求全程錄影,並放在網路上(youtube),讓民眾有機會了解「該了解」的事。
我要分幾個小段來說這件事。
接受邀請
11月中旬特助Hellen接到來自iPKN的邀請電話,當下再次確認就是出事的那一家?我應允Hellen不用擔心,可安排對方見面談。11月26日品牌主管南下台中來拜訪,我從下午兩點談到天黑(六點)。他們表達:這些日子以來四處拜訪醫師、學術單位教授、政府單位人員,從來沒有人對他們的產品成分了解說明的如此透徹,早該來拜訪就不會浪費這麼多的時間。他們也表達,電話約訪時,從Hellen的語氣中,感受的到「怕怕的」。我答覆:沒錯!助理也提醒我,更應該說我很了解整個螢光反應件事的關鍵點,我知道我在做什麼!
錦上添花的事,像是品牌新品發表會,要邀人參加,簡單!被罵慘了的產品,要開記者會,誰願意去?我當然知道,他們四處拜訪懇求,感受到的無助滋味。
事件發生,真相尚未水落石出時,品牌立即下架、並且接受任何商品樣貌的退費。包含使用完的空瓶,包含到韓國旅遊購買的,也拿到康是美去退費,還在部落格分享亮出折讓單,似乎在教大家怎麼趁人之危。
我看了品牌所帶來的各種資料、剪報、檢驗報告,可以了解這些日子以來,品牌的心在淌血!光從康是美就埋單了兩千多支,每支一千多元啊!但收回來的並不全是台灣賣出去的。
iPKN強調,不敢奢望老師說他們的產品是OK的,只希望能讓消費者了解產品跟螢光劑毫無關係,是防曬劑的反應,讓消費者放心。我回答:我會有我的解析方式,也希望借這樣的機會讓消費大眾更明白「螢光反應」。
記者會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