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診一直是醫療上很重要的問題。
以前都是我認為某一位醫師誤診--這個不奇怪,第一,自己誤診當然自己不會知道;第二,個人算是龜毛的醫師(有時候我也很懷疑自己的醫術不好,為什麼人家三個小時可以看二百位,我看大約四十位就會氣喘...),看一個病都要問到祖宗八代以上,洗澡跟洗臉的方法,工作與作息的習慣等等都要問,如果這樣還可以誤診,真是呆到翻...
有一次讀到所謂的哈佛報告(我忘了名字了,是1980年代左右一個很有名的醫學管理報告),說到美國每年有將近四萬次的醫療失誤,其中被發現的機率實在很低(不是醫療人員隱瞞,而是大家都不知道出了錯)。發生於醫師誤診的疏失相對來說其實不多。這跟大家心目中的想像確然有許多差別。
這兩天終於有一個誤診的case,很可以拿來當作例子,跟大家分享一下。
先跟大家說明一下,做個前頭介紹。您可以當作是自我防衛的說詞,也可以相信這是真的(後者是我提出來討論的理由)。
皮膚科醫師最常遇到別科或是別位醫師「誤診」的案例首推帶狀疱疹,也就是俗稱的「皮蛇」。原因很簡單,帶狀疱疹發作初期,往往前三天都是局部的疼痛,沒有任何皮膚症狀;加上帶狀疱疹發作的年紀大多屬於中老年,這些人要不就是肝腎並不很好,或者這裡常酸、那裡常痛;或是有些心臟痛、胸口悶的病史。於是他們就找上了腎臟科醫師、心臟科醫師、復健科醫師、疼痛科醫師甚至是家庭醫學科醫師。這些醫師當然會把它當作肌肉酸痛或是其它疼痛先做初步處理,如果仔細一點的醫師,可能會排個局部超音波看看。國內的現狀,除非該醫院十分擁擠,否則當天就可以做完超音波診斷。結果百分之九十九醫師會告訴他筋骨酸痛,可能另外排個肌電圖;百分之ㄧ的機會剛剛好查出有腎結石...
幾乎百分之百不會診斷成帶狀疱疹。
再過個兩、三天,疹子終於稍稍發出來了,這位可憐的、疼痛的中老年人,開始想一想是不是要去找皮膚科醫師,終於找到一位皮膚科醫師,未必需要名醫,總是一眼立斷,神醫非凡。
這兩天我也遇到了類似的問題,只是我更糗些,問題沒有這麼複雜。
故事從靚顏光說起--那天我幫一位新朋友治療,因為靚顏光確實有淨化的效果,我們常常在告知病患後,將嘴唇粉嫩治療加贈於原有的靚顏光療程中。那位新朋友據說會有餟飲(就是一口一口小小地吸吮溫水)的習慣,嘴唇相對乾燥;經過靚顏光治療後,嘴唇的去角質狀況很明顯,病患發現乾裂的現象。
經過自行使用凡士林護唇膏十天後,狀況還是愈來愈壞,所以她就回診了。當天我給的診斷是嘴唇乾燥,給予類固醇藥膏。因為擔心類固醇的副作用,因此請她三天後回診。
三天後,情況還是壞的,可是略有改善;於是我們試著給予更油一些、弱一些的類固醇藥膏,這次是了五到七天。
第三次回診,症狀還是存在,病患一直陳述嘴唇有屑屑與脫皮,我仔細看了一下,並沒有明顯的狀況,病患很聽話地不斷使用凡士林。我認為可能是唇部皮膚的恢復需要二週,整個問題才治療八天,也許可以再加強一些。於是給予再強一些但霜狀類固醇,想知道治療後是不是會有變化。
第十天,病患透過另外一位朋友回話,說她找了另外一位資深皮膚科醫師看過,確定是黴菌感染(我猜應該是念珠菌感染),經過三天治療後,雖然還是疼痛,症狀確實減輕中。於是我拜託他五天後回來給我看一下。
再度回診當然是很尷尬,一位肉體受傷的病患和一位心靈受傷的醫師。再度仔細看了一下,除了相較最後一次回診時更為紅腫之外,還是沒有看到念珠菌感染應有的白色泡沫狀塊屑。可是因為病人自覺症狀確實改善,我承認念珠菌感染的診斷相對正確,並且跟病患解釋與抱歉。
這是一個很有趣的過程,之所以有趣,是因為病患理解醫師的極限,並且諒解。(如果開記者會,就...嗚嗚嗚了...)
我的解釋過程很簡單,思考過程就是醫療學習過程。(插一句話,每天看完門診都很累,因為一位病患就要仔細思考一次,雖然許多疾病都是一眼就可以診斷,卻沒有辦法了解如果不能跟病患的生活作息螯合(就是密合),如何能夠給予合理治療?)我的說法是,即使到了回診當天,我還是沒有辦法告訴她,這是念珠菌感染。這是皮膚科診斷的盲點,許多感染性皮膚科疾病,經過一段時間治療後,症狀往往改變得十分不同。當時我很仔細地看,也許是功力不足,也許是每次來,病患都很認真地將嘴唇上的一些屑屑清除掉(這個我沒有求證)。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因為我很習慣仔細看診,不會有看漏眼的機會。
這個案例,我從頭到尾(就是最後)都沒有辦法確診為念珠菌感染,算是一個非常罕見的現象(不是罕見疾病,似乎是過程中太多巧合)。我承認這是誤診,承認該位醫師的診斷比較正確,不僅是因為該醫師的醫學聲譽我可以信任而已,最重要的是,醫學這件事跟決策、戰爭是一樣的「成王敗寇」(這是笑話,千萬不要當真),正確的診斷才有正確的治療,正確的治療才有正確的結果。也就是說,錯誤的結果可能根基於錯誤的診斷(也可能是正確的診斷,錯誤的治療)。因為該位醫師的治療是有效的,我認為他是對的,我是錯的。而且事後回想,念珠菌感染是可能的診斷之一(單純嘴唇乾燥也是),道理上說的通,沒有什麼可以反駁那位醫師診斷的理由。
最重要的是,正確的治療結果顯然易見。
醫療本來應該是終生不斷學習的過程,由於認錯的代價太大(面子、名聲甚至是法律問題),使得醫學上很少有認錯的例子。在這裡我要跟各位網友解釋,不是我的誤診經驗,而是藉由我的誤診(總不能拿別人的誤診來檢討),看看醫師的診察與所謂「出錯」的過程。
各位很可能不知道,您到醫院/診所門診看醫師,醫師其實沒有給予「診斷」,而是給予「臆診(impression)」,也就是根據該醫師的資歷與經驗,給予最可能的猜測。皮膚科診斷學之所以在所有學科中最難入門,也是因為症狀隱微難分。當醫師有了臆診之後,有些疾病像是香港腳,可能直接就給一次治療,看治療反應做下一次的參考,這就是所謂的「嘗試性治療(therapeutic trial)」;有些較為複雜的疾病,在醫院可能作進一步檢驗,也就是所謂的切片、抽血等等,等到確實證據出現,就成為「確診(diagonsis)」。在診所階層也是一樣根據經驗給予嘗試性治療,或是轉回醫院檢驗、切片,這就是為什麼各位在臺灣的醫界常常看到許多開業醫師,仍舊在醫院有兼診的其中一個原因。
我想要討論的是,既然看診的時候都是臆診(也許您不喜歡被猜,可是根據經驗得到的結果,就科學上的意義,就是猜測,不能算是嚴謹的結果),出錯的機率當然會有。出了錯,就應當承認。
世俗常常覺得醫界出錯都不願意承認,這中間當然有些可能。可是病患對醫師如神的期望,往往塑造醫師如神的自尊。醫師不是神,大家都知道,只是病患跟醫師自己都沒有辦法忍受自己的決策可能有誤。這其實是很荒謬的。
明碁李先生花了250億學到一個教訓,我猜測,如果不是財報會明顯曝光,所有企業人士都不會承認自己不是大家想像中的經營之神。醫療資訊往往不會曝光,或是犯錯而不自知。
醫師承認錯誤,承認醫療過程本來就是「臆診=>嘗試治療/檢驗=>治療有效=>確診」本來應該是一件正常的事。因為民眾沒有辦法理解,或許因此醫師都不願承認。這樣的問題,在醫師同僚之間倒是少見。我自己有高血壓疾病,去找學長或學弟協助,我們就不斷猜測,不斷嘗試比較不會咳嗽、心悸的藥物與治療方式,因為彼此都知道在嘗試,就沒有怨嘆。
寫到這裡,雖然有些冗長,還是不禁回想起先父。
父親長年為肝炎所苦,1995年9月29日體檢出肝臟二顆小腫瘤,10月1日左右就住進了臺大醫院希望能夠切除。經過老師輾轉拜託,臺大檢驗出來說是腫瘤樣子不很類似惡性,加上有四、五顆分散在左、右葉,也不適合開刀,要我們回仁愛醫院追蹤。
我當時找了一位很體貼的女醫師幫父親追蹤近一年,一年中,每次追蹤到腫瘤小1mm,全家就高興一個月,下個月增大1mm,再度提心吊膽。事後回想當然很蠢,肝癌始終是可能診斷之一。
經過了一年,我們終於忍不住擔心,換了一位醫師做切片檢查,三天怔忡後確定惡耗,我失眠了二個星期。先父安慰我,他自己倒很有意志力,要我不要太傷神。
於是反覆以酒精肝內注射方式除去腫瘤,如此三年半,先父於2000年6月6日清晨4點許往生。
辦完父親的後事,我回到醫院上班,遇到第一位女醫師,第二位男醫師,二位都是很盡力的前輩,當年我們也都送過許多年節水果,父親還是撐不過五年,走了。
心情十分複雜,埋怨?感激?懷疑?真是說不上來。
再過了半年,父親生前最要好的同房病友曾先生也走了,50多歲,比父親更不甘心。他是那位亞洲權威的男醫師一手發現、立刻治療,完全沒有「延誤一年」,也是在四年八個月左右離世。
醫學最大的遺憾是單行道,就是說,治療後就治療後了,疾病狀況已經改變,不會有再一次的機會。生命不也就是如此?您決定出國讀書的那一剎那,就注定不在國內了。許多移民的親戚常常說,如果當年沒有出國,沒有賣掉房地產,現在如何如何?
父親走後我也跟一些老師聊過,有些人認為應當立即開刀,臺大醫院顯然不當一回事;有些老師認為酒精內注射的存活率沒有比放棄治療來的高(?),意思是說,父親完全不受肝內注射的痛苦,也是四年多的餘命。我們知道醫學太浩瀚,人類必須謙虛,生命無法重來,於是相嘆而散。
只是我至今仍舊不免自省,如果在第二年堅持父親換肝(我實在很羨慕石英先生,他的福報應該很大),是不是父親至今仍在?或是術後感染,其它副作用?
生命不能再來,我相信所有的醫師都應該仔細謹慎面對疾病與人生。對於這次的誤診案例,十分感謝那位病患朋友的理解,雖然我還是看不到念珠菌感染的現象,沒能從中學習到新的知識,卻有新的經驗。
記得以前提過,生命的意義,在於受苦後他人不必再受。很抱歉使您受苦,我一定會記得這樣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