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實在太長,怕您覺得煩,切成三段)
這個混亂的臺灣,這樣的題目實在沒有什麼吸引力。就一個冷靜的旁觀者來看,陷入瘋狂的島嶼媒體,隨口胡柴的名嘴,漫天的謊言…
最近陷入考慮退出健保服務的長考。主要不廢除健保服務的理由是世俗成見;可以想見一些思考並不縝密的朋友(或網友)大加抨擊。臺大某陳醫師不是前車之鑑嗎?各位可曾想過哪一位醫師願意遭受如此惡名?陳醫師還是從網路服務發跡的,他真的那麼笨,願意背棄他最大的支持—學生族群?
健保陷入左支右絀的窘境,包括財務與行政,都處於綁手綁腳的狀態。腦筋動到需方(老百姓),輿論當然嘩然。腦筋動到供方(醫療服務提供者),阻力顯然小一點。於是一大堆動作,包括新花樣的「門前藥局詐欺案件」與老招式的「藥價黑洞」。
也許您對「門前藥局」案件並不熟悉,讓我很快速地說明一下:當年全國忽然要求「醫藥分業」,這是一個正確的方向,可是健保局做錯了決定。為了配合政策,健保局決定如果醫療院所處方箋釋出,醫師診療費可以加個幾元,藥師調劑費可以加個幾元,固定藥費也可以加個幾元。總數我不很清楚,大約是每人次增加45元(因為我沒有門前藥局,詳細數字我忘了)。如果以一個診所平均每月看診2000人次計算,大約可以增加九萬元。於是「聰明的醫師們」立刻租了一間店面(通常是分割),將原有聘請的藥師外移,每個月大約增加二至六萬元的成本,就可以獲取這個成果。
很奸嗎?是的。很取巧?是的。詐欺?這個就嚴重了。
基本上門前藥局是合法的鑽漏洞行為—法令不能規定處方箋釋出禁止集中在特定藥局。如果一般人可以投資開設藥局,法令也不能限制醫師投資藥局,聘請藥師當局長。
整個「門前藥局詐欺案件」的緣由,從我的角度看來,就是雙方打賭,不用心的人設定規矩被仔細的人破解。結果設計規矩的人不僅翻臉不認帳,追還所有相關款項,還把那個比較仔細的人「移送法辦」。身為賭局中人,雖然我沒有下注(因為臺北房租實在太貴,我沒法子設立門前藥局)整件事真是令人厭惡的恥辱。
為什麼有人不用心?因為花的是公家的錢。為什麼有人很仔細?因為做的是自己的事業。為什麼不用心的人要翻臉?並不是因為他們發現被騙了(您相信全臺灣都出現的門前藥局狀況,這些健保局的官員們不知道嗎?),而是因為民眾發現他們不用心,他們必須找個例子來證明「對手太奸詐…」
真的嗎?對手太奸詐?我們的醫療倫理教育完全失敗,全國的醫師都奸詐?這個問題值得大家想一想,「我們竟然把自己的生命交在這一群奸詐的人身上?」
您相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