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親愛的朋友,感謝您對極緻的信任。因健保財政困難,診所自96年1月1日起暫停健保門診服務。
診所轉為自費服務後,估計三日藥份含掛號費與診療費之全部費用,大約為250元;七日藥份約為500~550元。
這次會忍痛成為「很高貴,不看健保的醫師」,主要還是避免麻煩。如果各位關心診所的新聞,或許健保真是太窮了,之前誣指診所使用健保資源從事醫學美容,罰款7575元。
說實話,對於一個公立醫院主任退下來的醫師來說,「7575元」實在是很大的侮辱。經過了詳細的申覆過程,使用了快50頁的說明書,健保局台北分局仍舊認為診所有錯。對於我來說,實在是「秀才遇到兵」。這個案子目前我們還在行政院爭議中,一定要討一個公道。
明白地告訴各位,極緻皮膚科一個月的健保總收入大約新臺幣16萬元。其中為了符合健保需求特別購買的藥物跟聘請的藥師,大約就是這個價錢。也就是說,辛苦地看了500位左右的朋友(曾經來過極緻的朋友應該都同意,我們初診的診療時間平均至少30分鐘;即便是複診也有5分鐘上下),醫師基本上是做白工,水電瓦斯與房租算是捐贈。總而言之,提供健保服務對於極緻皮膚科來說一直都是負擔,是減項不是加分。
幸好藉著各位對極緻醫學美容能力的信賴,我們可以用「用醫美補健保」。
我的兩個碩士學位中,有一個是醫務管理。對於這些成本與優劣其實知之甚詳。一直不願意放棄健保,一直從醫學美容收入補助健保服務的虧損,主要因素還是 先師莊逸洲先生的叮嚀。 老師一直希望我不放棄健保,我不知道為什麼,但師恩深重,挖東牆補西牆我還做得到,加以許多年老病患對我的信賴。這些年紀很大的公公婆婆從臺北四處,三重,淡水,中壢跟新竹特別來找我,我真的希望對他們的服務「一個都不能少」。
2006年12月29日星期五,診所收到健保局台北分局寄來的公文,給全國的醫師。大意是說「如果你讓我抓到違規,我就用詐欺罪直接送到地檢署」。
不管您相不相信,極緻的「7575元」案件確實是被栽贓與汙辱的。我可以忍受這樣的汙辱,因為 莊老師要我服務健保的朋友。可是我相信,即使老師仍舊健在,他不會同意我冒這樣的危險,莫名其妙地被「函送地檢署」。
這是一個被無恥與無能拖累的時代,連一個做社會服務的心願都無法完成。昨天送走一位洗腎的老太太,經人介紹特別從中壢北上;我告訴他因為健保停止的關係,下次她的拿藥會變成相對太貴(之前我用重大傷病免收掛號費跟長期處方箋處理,確實便宜許多,卻也惹來健保屢次抽查她的病歷;昨天我又幫她拍了照片,給健保局看~)。我把她轉診給仍在市立醫院服務的一位老師,希望能夠繼續給她足夠的藥量,較少的負擔。
心裡真是難過。
我知道從今天開始會有人認為「極緻宋奉宜醫師市儈,不願服務一般大眾」。在這裡的解釋您可以相信,可以嗤之以鼻,我沒有意見。我深信有一天我們會再提供健保之類的一般性服務,當地檢署對健保局的「動輒移送」反感的時候,當這些少數公務人員真心為人民服務的時候(或是被歷史遺忘的時候...)
20071129追蹤說明:
這個案例經過行政院的爭議審議委員會後,將非常大部份的健保局控訴都駁回了,罰鍰剩下1200元上下。
換句話說,至少有6500元的指控被判定為「子虛烏有」。
對於極緻的清譽來說,「大部份」是不夠的;「全部」才是我們要的。這次之所以發生這樣的遺憾,還是因為我們給的藥單中,清楚明列了所有自費與健保藥物—只是自費藥物以「X」作為標記。我們忘了將這件事告訴衛生署的審查醫師,結果他們以為我們以健保給付了這些原應自費的藥物。
現在我們繼續上訴中,有進一步的消息會繼續向各位報告。
另外,上文提到的那個公文,健保局已經正式收回,並且向全國醫師公會致意了—對於口口聲聲宣稱「健保局是醫師夥伴,與醫師共創人民健康」這樣的口號來看,這是一個非常沒有禮貌...謊言…
我們完全打贏健保局的官司了…
請容許我使用這麼快樂的句子!
健保局去年收到密函控訴極緻皮膚科「使用健保資源,治療美容病患」;雖然經過極緻蒐集了一、二百多頁的治療紀錄,多次反覆說明;健保局臺北分局的成員仍舊堅持己見。
因為不同意健保局這樣的服務品質(醫師與健保局站在同一陣線?),我們在2007年1月1日終止健保服務,並不斷對這個事件提起上訴。
經過了一年多的折騰,動用了國家非常不少的經費(總約談時間至少200人時以上),加上極緻的內部資料反覆整理,今天2007年12月4日的衛生署公文正式還給我們清白!
衛生署今天的公文,主文非常簡單:「原審定及原核定均撤銷」!為了這十個字,極緻忍辱了一年多…
這是一筆混帳,混亂到不行的帳目;身為前健保局審查醫師的我,一年多之後終於得以重復清白,就當作一場磨難…
只是可憐了許多朋友,許多極緻本來可以幫助的朋友。請原諒我們不能提供健保服務—但是我們還是「很平民」,甚至比原來提供健保服務時更便宜<=如果您仔細推算,就可以相信這樣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