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正拜讀約翰奈思比先生「十一的定見」。原先「The only unchanged rule is change!」是商業上最近流行的一句話。意思是說:「只有不斷改變這件事,永遠不會變」。
沒想到奈思比先生的第一個定見就是「唯一不變的事是許多事都不會變」。
我不認為奈思比先生有刻意挑釁的意思。邏輯上任何與拒用到「絕對」或是「只有」這麼確定的字眼,特別是在社會科學上,其實可預期的多少都會有漏洞。比方說「人都是有情緒的」,聽起來似乎無可辯駁,「植物人」如何?(以上純屬插科打渾,不干正事…)
十多年來整個商業界變動氣息十分快速,加上媒體開放,廣告與資訊需求非常快速;變動已經不能以「快速」形容,簡直是「沸騰」。醫療—特別是美容醫學更是如此。
同樣的滾沸翻轉中,各位一定有這樣的觀察,許多醫師也深感困擾—剛剛買的四百萬機器,不到三個月就變成舊機種!?各位如果不相信,想想脈衝光瘋潮(我沒有打錯字,確實是瘋潮…)那一陣子,半年內竟然有「脈衝光第一代」一直快速飛躍到「第九十九代」,實在是世界奇蹟…
人類的皮膚在幾千年來結構都沒有大的變化—您不是常常聽到埃及驗后的秘方,楊貴妃她媽媽(我沒有罵人喔)懷孕時候喜歡食用的蔬果,藝人常喝的「木瓜燉排骨」(這個我也很心動…我是說,我也很喜歡…喝這種湯…)。
化學/物理作用的雙方,也就是作用物與作用本體,假設產生某種固定的反應。當作用本體沒有改變時,希望產生同樣,或是同方向但效果更好的反應,作用物的「改進」是可能的,「改變」是困難的。
聽不懂?O.K.我再解釋更細一些…
拿大家最關新的美白產品/療程來說吧。美白/除黑的作用本體是黑色素,或者更廣義地看,黑色素的整個環節。這些環節最少就包括了「某些(像是日光或受傷)刺激黑色素細胞,使之更加活躍」、「黑色素細胞取得原料(酪氨酸)」、「黑色素細胞運用酪氨酸酶製造黑色素」、「黑色素細胞運用氧化能量協助酪氨酸酶」、「黑色素顆粒儲存」、「黑色素顆粒運送至角質細胞」、「黑色素顆粒集中產生假性美白效應」、「黑化角質細胞順利脫離表皮」、「避免黑色素顆粒向下掉落至真皮層」等幾項。
換句話說,如果我們要達到美白結果,至少可以相對做到「避免陽光/高溫刺激」等等方式。我試著用圖表的方式表示好了(Word的表格真是…)
生理行為
抑制原理
實際操作
刺激黑色素細胞,使之更加活躍
穩定黑色素細胞或避免接觸刺激
防曬、避免SPA等高溫環境
黑色素細胞取得原料(酪氨酸)
避免過多酪氨酸
(目前沒有特定食物禁忌)
運用酪氨酸酶製造黑色素
抑制酪氨酸酶
酪氨酸酶抑制劑,如對苯二酚
運用氧化能量協助酪氨酸酶
給予抗氧化環境
抗氧化食物或抗氧化導入療程
黑色素顆粒儲存
摧毀倉儲設備
傳統除斑或靚顏雷射/脈衝光
黑色素顆粒運送至角質細胞
抑制轉移行為
維他命B3
黑色素顆粒集中=>假性美白效應
將色素集中,避免灰化效應(註)
黑化角質細胞順利脫離表皮
將含黑色素老廢角質剝除
果酸等酸性煥膚
避免黑色素顆粒掉落到真皮層
保護表皮/真皮間基底膜完整
假裝很白
化妝遮蓋
蓋斑膏
註:比方說1公克的黑墨水平均撒在白紙上,就變成灰紙。集中到一個角落,就成為一張略有黑斑的白紙。
這些生理行為(機轉)幾千年來都沒有大幅改變,由於科技的進步,新的抑制原理漸漸出現(平均每三至五年有一個新理論<=這算快的了),實際操作對策(如保養品/療程/儀器)就快速許多。
實際操作對策的快速出現並不難理解:以補教界為例。當教改綱本一宣佈(我國幾十年才教改一次啊…),馬上有三百六十個補習班宣佈「針對教改提出補習課程」,三千六百位補教名師立刻成為「教改明燈」。
當「脈衝光以波段光線取代雷射單一波長」的治療理論一公佈,
第一家廠商獲得巨大商業聲譽(可能還來不及獲得巨大利益…),另外的幾百個國家,幾千家廠商就會有類似機器,或優或劣,也來搶食這個市場。常常有人諷刺臺灣人「追趕潮流」,其實人性如此,我國同胞並沒有特別媚俗。
這些廠商中有些道德深重(主要是為了長遠利益);更多的是「打帶跑」的「一機貿易商」。於是你的是第一代,我的就稱為第二代。一代與二代之間完全沒有任何「血緣」或「優劣」、「改善」的關係。簡單的說,「第一代脈衝光」的好處可能遠遠超越「第八代脈衝光」,卻又不如「第四代脈衝光」…
更何況,由於不同廠家先後推出,所謂的「第八代脈衝光」可能昨天已經推出;明天預計推出的廠商不知道「別人已經推出第八代了」,於是興高采烈地宣佈自己是「第六代脈衝光」…
頭暈了嗎?那身為消費者,如何判斷這些儀器間的差異呢?
正確答案是:「不要去判斷!」
連醫師都可能上當了,離醫療專業更遠的您,何苦追求「三分鐘後就會改變的說詞」?
真正的建議是「口碑」,這才是永久不變的真理(以前稱為「口耳相傳」)。即使一時看來好像被偽裝的醫療置入性廣告蒙蔽了(提醒您,可能包括本文喔…嘿嘿嘿…奸笑中…),問您的親朋好友,問真正接觸過的人;在網路上搜尋一百次(這是比喻。絕對不要只聽一位或少數幾位網友的說詞。現在太多身份偽裝的方式了),找一位口碑還算不錯的醫師,還要先看診幾次,「測試」彼此的溝通順暢感覺。「口碑」與「親身觀察」是保護自己的方法,適用於任何行為!
我一直相信「生命、身體與消費屬於消費者個人,決策當然也應該是消費者自行決定與負責。醫師應盡全力提供充足資訊(當時代醫師可獲得之最大資訊量),以協助患者/消費者作成決策。」這樣的理念促使我一直寫作,一直提供社會衛生教育與溝通管道。這是我們設立極緻皮膚科的原則,所有同仁都同意(同樣的心意)(http://tw.myblog.yahoo.com/beauty-nurse/article?mid=40&prev=-1&next=38)。
我還是贊成醫療廣告解禁,針對不實廣告內容查緝。讓市場的歸市場,才能讓消費者(任何服務的需求者)得到自身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