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作內部教育的時候,針對同仁講解電波/微波與光波的不同。談到香港學習電波緊膚的經驗,談到上次某主任說的「有些案例沒有效」,談到我的「微波爐理論」猜想…(請詳再論電波與微波緊膚的一些醫療與社會現象—回答格友的「電波緊膚無效?」疑問http://tw.myblog.yahoo.com/doctor-skin123/article?mid=939&prev=941&next=936)
忽然靈光一現…這些線索,似乎都指向同一個答案—「微波爐理論」也許真是對的。換句話說,如果電波緊膚的治療強度足夠,「每一個案例都應該有效」。
世事往往在轉念之間。往訪香港何醫師的時候,我發現她的收費方式十分特別(相對於臺灣來說):她特別陳述「我是醫師,注重的不是操作與耗材,是療效。」所以她的全臉電波緊膚收費三萬港幣,從來不漲價,也不降價。
治療學習時(就是她的護理人員操作,我們學習…),她在受術者臉上做完600發電波緊膚治療(順便提一下,她們的病歷紀錄真是特色…極之詳細,極之佩服),極緻診所的副院長、護理長與我都以為「打完收工」,終於可以去上廁所了。沒想到何醫師走了進來,看看受術者的皮膚反應,然後說「再開一顆300發的探頭,這樣的治療強度不夠…」。
我很訝異地問她「多使用一顆探頭,多出來的成本誰負擔?」
她很訝異地看著我:「我不是說我們是醫師,重要的是效果,不是操作與技術嗎?」
一句話點醒了我—新加坡的吳醫師教導我靚顏光的時候,也告訴我「我們是醫師,注意的不是每個人打幾發,每發標準能量如何?應當注意的是皮膚治療後的反應。醫學應當是藝術(art),醫師是細微的生理反應觀察者。」
天才醫師之間果然都有共通點—學校老師教的都沒忘…
記得當年學盲腸開刀的時候(這是實習醫師的畢業習慣),老師教的是:「基本上盲腸處於…大約…搜索…打結…」之類的原則。至於真正的開刀手法,臨場運作,「都是藝術!」
忽然想起十多年前第一次試著使用雷射機器;坦白說,因為對於機器實在不熟,不敢貿然使用在病患身上。跑去市場買了塊豬皮,帶回醫院,試著調整劑量在溫體豬皮、冷凍豬皮之間嘗試。之後第一次試驗在自己手上,戰戰兢兢地射出第一發。當然是電影看太多了,很怕「死光槍」一口氣穿透了我的手掌。從那時候開始,對於製造廠商建議的治療劑量簡直如同聖旨,「不敢稍有違犯」。
心裡總時覺得怪怪的—如果只是照廠商的建議,「0.5公分管徑鏡頭,每平方公分3.7焦耳能量,對著色斑打二下」當然是很「正確」(他們可是根據亞洲人的肌膚調整過參數呢!<=廠商的固定說辭)。
這樣不就變成機器的醫「匠」,不是醫「師」了(美容—什麼「師」?http://tw.myblog.yahoo.com/doctor-skin123/article?mid=134)。這樣的角色置換往往令我感覺錯愕,隱隱覺得不對頭,卻又不知如何解釋?
經過這一番去來,轉頭看看臺灣現在某某購物臺「電波緊膚保證600發,只要九萬九千元」的賣力嘶喊;除了原先已有的違法喟嘆之外(我們的衛生局不知道在幹什麼?),也多了一點莫名其妙的悲哀—,原來醫學前輩們自豪於「品格學問俱臻上乘」的「醫德與醫術」竟然如此拿來喊價。這種「保證」600發的說法,比起三十多年前路邊攤賣膏藥人士「保證有效,保證治好」的訴求更等而下之。當商業界以這種「保證給藥,不保證效果」的「醫匠」心態看待我們,醫師什麼時候才有機會回歸「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