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經濟學的立場來看,交易中有一個特殊的成本項目稱為「交易成本」,指的是「為了完成一筆交易,買賣雙方必須付出的各種代價」。
為了要解釋得更清楚,先來一段維基百科內的說明:(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A%A4%E6%98%93%E6%88%90%E6%9C%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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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本(又稱為交易費用)是一個經濟學概念,指完成一筆交易時,交易雙方在買賣前後所產生的各種與此交易相關的成本。
交易成本理論(以國際貿易為例):
*交易成本的衡量:消費者的交易過程分七個階段:搜尋、比較、測試、協商、付款、遞送、售後服務。(Liang and Huang (1998))
*參考七個階段之交易成本(Liang and Huang (1998)),並參照消費者決策過程劃分為三階段,而各階段所發生之交易成本分別為:
o購買評估階段:包括搜尋成本、比較成本、測試成本。o購買行為階段:包括訂購及付款成本。
o購後行為階段:包括傳送成本。
*搜尋成本(Searching Cost):包括尋找最適交易對象的成本及尋找交易標的物的成本。依產品的屬性而有不同的資訊搜尋成本。(Degeratu et al. (2000))
*協議成本(Negotiating Cost):指交易雙方為消除歧見,所進行談判與協商的成本。網路可降低交易中的協議成本。(O'Connor and O'Keefe (1997))
*訂約成本(Contracting Cost):當雙方達成共識而進行交易時,簽訂契約所投入的成本。網際網路可減少締約過程中不必要的成本;網路具降低締約成本。(Tapscott (1997);Dutta et al. (1998))
*監督成本(Monitoring Cost):指契約簽訂後,監督對方是否依約執行的成本。網路的互動性可降低資訊的不對稱;網路可降低監督成本。(Papows et al. (1999);Dutta, Kwan and Segev (1998))
*違約成本(Enforcement Cost):指契約簽訂後,當交易一方違約時,另一方為激勵契約之履行所花費的成本。
張五常的看法
根據中國經濟學家張五常的看法,這個概念叫做交易費用。
定義:
*任何不會在一人經濟(猶如魯賓遜漂流記的狀況)內出現的機會成本。由於一人經濟內不可能構成社會,所以也沒有制度和經濟組織。張氏亦認為,交易費用就是制度費用(Institutional cost)。
*任何不牽涉直接生產的機會成本。但它並不一定牽涉到實質的交易。
如果交易費用等於零,就沒有市場和企業。而產權的選擇將會是不確定,因為用任何種類的產權,也可以在毫無成本下達到交易。
例子:
*在一人世界內不可能有偷竊的行為。所以在社會中,任何防止偷竊所帶來的機會成本都是交易費用(如安裝門鎖、閉路電視等)。
*在一人世界內不需要律師,所以在社會內,訓練律師、聘請律師的費用都是交易費用。
再來另外一段網路文章(http://www.license.com.tw/invest/newspaper/newspaper12/newspaper12-1.htm)
交易成本與人類文明
除了一般經濟學課本中所描述的各種有形商品或勞務之外,一些比較抽象的事物,例如安全感、承諾、關注、信任與讚美等,只要在施與受的各方眼中是有價值的,都可被稱作為某種形式的資源。與這些資源有關的交換行為便遍及社會中有關婚姻、倫理、宗教、風俗與法律等各種活動,這些資源交換行為的形式也勾畫出該社會文明的特殊面貌。
在一般初級經濟學課本的內容中,通常將討論的重心集中在各種有形商品的生產與交易活動之上。固然這些是經濟學的最基本內容,而對這些問題的探討也是經濟學之所以能夠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的重要原因,不過這樣的內容也很容易使人誤認經濟學只是一門討論如何追求功利的庸俗學問,反而扼殺了許多人對於學習經濟學的興趣。
其實最近這幾十年來經濟學這門社會科學本身有著很大的進展,不僅是分析的工具日益精緻成熟,探討問題的領域也早已由傳統的經濟活動分析,進一步滲透至家庭、社會與政治等其他社會科學領域。
為了讓初學者真正地瞭解經濟學這門學問的真諦,一個比較好的切入角度就是由探討人際間「資源交換行為」的角度著手。
畢竟人是社會的動物,而在這個多元的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雖然錯綜複雜,並且存在各種不同的面向。一言以蔽之,各種有價值資源的交換行為,仍是構成社會中人際關係網路的最重要元素,同時也都是經濟分析的適用範圍。
資源交換無所不在
這裡所說的資源,並不限於石油或各種天然礦產,而是指可供人們用來作為交換標的的各種事物。
除了一般經濟學課本中所描述的各種有形商品或勞務之外,一些比較抽象的事物,例如安全感、承諾、關注、信任與讚美等,只要在施與受的各方眼中是有價值的,都可被稱作為某種形式的資源,與這些資源有關的交換行為便遍及社會中有關婚姻、倫理、宗教、風俗與法律等各種活動,這些資源交換行為的形式也勾畫出該社會文明的特殊面貌。
既然我們對資源的定義如此廣泛,因此所謂的資源交換行為的內容便包羅萬象,例如商店與顧客之間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固然是一種資源的交換,朋友之間互相交換關心與信任、夫妻之間互相交換承諾、信任與其他物質事實上也是一種資源的交換行為,甚至我們每年乖乖地納稅(換取政府提供我們有關生命與財產的保障)以及開車的時候遵守交通規則(換取別人也遵守交通規則)也可以視為是某種形式的資源交換行為。
這些交換行為不一定與金錢有關(我們通常將這些涉及金錢的交換行為稱為交易);有些交換行為只進行一次,交換完成之後交換雙方的關係便告結束(例如一般商品的買賣),有些交換行為則是在同樣的人之間重複進行(例如友誼與婚姻);有些交換行為存在明確的交換對象,有些交換活動則是在一群不特定的人之間進行(例如像交通規則這種社會契約便是由不特定的一群人所共同遵守)。
資源本身的價值是其能夠成為交換標的物的重要條件,然而資源如何產生?而資源的價值又是什麼呢?資源的原始來源通常有二:其一是來自於個人的先天稟賦(例如青春、美貌、才智或先人的遺產等),另一個資源的來源則來自於後天的生產(例如多讀書或者勤於化妝)。
當然,在生產資源的過程中,我們必須先投入一些其他的資源來作為生產投入(也就是所謂的生產要素),有關生產的討論並不是本文的主要目的。
透過交換行為,我們可以將手中的資源換成其他有價值的資源(例如我們可以將個人的聰明才智換成貨幣所得,或利用本身的美貌來換取別人的友誼等)。資源交換行為之所以發生,主要的前提是交換雙方對同一資源的主觀評價不同。換句話說,就是同一件資源在交換雙方的眼中必須具有不同的價值,則在雙方皆為自願的情況下,交換行為才可能發生。
誰在乎劉德華的凝視?
資源的價值通常是主觀的,相對的。例如對一個美少女來說,來自心中偶像(例如天王劉德華或吳宗憲?)的凝視可能令她心中十分受用,但若這個凝視出自於黑暗地下道裡的怪叔叔,那感覺可就完全不一樣了。
資源的價值雖然是主觀的,但有時也需要一些客觀的條件的烘托,例如現在正在流行的低腰寬褲管的牛仔褲,每一個趕流行美女的衣櫃裡幾乎都有一條,但是如果現在流行的是高腰窄褲管的牛仔褲,你是否能夠想像穿著這種低腰寬褲管牛仔褲(最好再配上那種比磚塊還厚的厚底鞋)走在街上的那種看起來SPP的樣子呢?很顯然地,流行趨勢影響大家對事物的主觀看法,同時也決定了這種式樣牛仔褲的價值。
為了便於說明資源交換的基本原理,現在我們假設有兩個駱駝客(A與B)在沙漠中相遇,其中A駱駝客的行囊中帶著滿滿的食物(我們將之稱為X資源),而B駱駝客的行囊中則裝滿了飲水(Y資源)。
由於A只有食物而缺水,因此當然是口渴難耐,因此對他來說,相對於食物,水當然是一種必較有價值的資源,我們將食物與水對A的價值分別以與表示,我們必須注意:其中,也就是對相同單位的食物與水來說,水帶給A的價值高於食物。同樣的道理,由於B只擁有飲水,因此對他來說食物的價值顯然會高於水。也就是在這個例子裡面,資源的價值主要建立在它的稀少性之上。
當兩個人相遇並經過一陣交談寒暄之後,發現彼此都有渴望對方手中資源的現象,因此其中有一人便提議道:不如我們以1以1的比例來交換我們手中的資源吧。很顯然地,另外一個人當然也會欣然同意這個建議,這是因為在資源交換的過程中,A、B兩個人都可以從中獲得利益的緣故。
我們可以很簡單地計算出A、B之間每交換一單位的資源時兩人從資源交換行為中所獲得的好處:其中一單位水對A的價值,也是A以食物來交換水的時候的收益;一單位食物對A的價值,同時也是A以食物來交換水的時候的機會成本。
從事資源交換活動時的利潤,我們將其稱為「交換利益」。交換利益事實上也是一種所謂的消費者剩餘的概念,因為其實也正是A為了換回一單位水的時候所願意支付的最大代價(以效用或者是價值來最為衡量的單位)。
由於前面我們提到,基於資源的稀少性,使得A、B兩人皆可以透過上述的資源交換活動獲得正的交換利益,這表示若無其他因素,兩人均會在自願的基礎下,進行資源的交換行為,以便從中享受資源交換行為所帶來的好處。
資源交換好處多多
從以上這個簡單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出資源交換活動可以為A、B兩人帶來額外的利益。然而若我們將視野進一步延伸,我們還可以看出資源交換活動對人類的意義。
首先很顯然地,資源交換本身是一個可以創造價值的行為,因為就前面的例子來說,A、B兩人所擁有的資源總數量雖然沒有改變,但是透過純粹的交換行為,兩人的滿足程度卻都因而提高。這顯示交換行為本身雖然不一定涉及生產活動,然而即使是純粹的交換(或交易),也能與生產活動一樣,憑空創造出額外的價值來。這種藉由資源交換來創造價值的特性,並不僅限於有形商品或資源的交換,包括其他無形資源的交換(例如與偶遇的陌生人聊天,但雙方須出於自願),也有同樣的效果。
其次,若我們進一步考慮交換行為與生產活動的關係,我們還可以發現,資源交換機會的存在其實有助於生產規模的擴大與生產過程中專業分工的實現。
這是因為若生產的目的只為為了自己消費之用,那麼為了能夠自給自足,每個人的生產活動必定規模有限且多樣化,然而若生產資源的目的在於供作交換之用,則每個人可以藉由專注於從事自己最在行(套句經濟學術與來說,也就是最具有比較利益的)的生產活動,並透過資源的交換來取得自己所需的各項有價值的資源。
這種因為專業化生產所帶來的效率,是資源交易機會所產生的間接好處,這種好處不但使我們不必像古人一般勞苦終日,但仍能享受高品質的生活水準。
資源交換的另一項好處是:透過資源的交換,使我們可以得以消費原來並未擁有的資源,從而享受到消費多樣化的好處。
例如交朋友(資源交換的一種),使我們可以分享朋友的許多經驗(如果這些經驗對你而言也是有價值的資源),使我們的人生變得更為豐富。而古人的日常三餐通常十分簡單與單調,所謂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而現代人透過發達的市場活動可以讓我們中午一客法國大餐,而晚上則享受日本北海道的海鮮大餐(當然,你必須手中先有錢,才能實現這種資源交換行為)。
在以上的例子中,兩個駱駝客之間的資源交換條件是任意給定的,因此接下來我們就要討論這個交易條件如何決定的這個問題。由於在例子中,水的需求者只有一位(駱駝客A),供給者也只有一位(駱駝客B),因此兩個人之間的交換條件事實上可以透過協商來決定(反正離太陽下山的時間還早,兩人可以慢慢的討價還價)。若兩人協商的結果對A越有利(也就是一單位食物可以換到較多的水,以經濟學的術語來說,這表示食物的價格較貴),則交換的結果,A由交換過程中所獲得的利益自然較多,而相形之下,B由交換活動中所獲得的交換利益也就較少,不過,只要兩人皆能由交換中獲益,則交換活動大體上將會繼續進行,反之亦然。
誰在乎誰倒楣!
在資源交換的過程中,交換雙方的交換條件既然關係到交換利益的分配問題,因此也就涉及了所謂的公平性問題。
所有自願的資源交換雖然都能創造價值,但交換條件對雙方卻並不一定都是公平的。特別是當交換雙方中的有一方對交換條件具有較大的影響力時,這種不公平的現象通常也就較為明顯。例如當整個沙漠中B是唯一擁有飲水的人時,B對水的價格自然擁有較大的影響力,因此A與B之間的資源交換條件必然對B較為有利,A從交換過程中所能得到的交換利益將少得可憐(因為很多的食物卻只能換到一點點的水)。同樣地,許多人在對朋友盡力付出之後,也常常會有:「我對你那麼好,而你竟然…」的感嘆。
決定交換雙方對交換條件的影響力相對大小的因素很多,大體上來說,若交換的雙方人數均只有一人,則對於某項資源交換活動抱持「可有可無」態度(也就是需求的價格彈性較大)者,通常對交換條件具有較高的影響力,而對該資源交換活動抱持非君不可的態度(也就是需求的價格彈性較小)者,對交換條件的影響力自然較小。
因此我們常常可以看到趨炎附勢者喜歡與位高權重者交朋友,但是其回收與付出之間的報酬率,最後可能會讓他大感失望,這是因為趨炎附勢者有求於人,而位高權重者是否買帳得看他是不是高興,因此後者對於雙方資源交換的條件擁有較大的影響力。
若某一種資源的交換活動涉及的雙方人數比較多,這時與該資源有關的交換市場便得以建立。在這種情況下交換條件的決定比較複雜;除了雙方對交換活動所抱持的態度之外,交換條件也會受到交易雙方人數相對多寡的影響。
經濟學理論告訴我們:若某一種該資源的交換雙方人數相當而眾多,且交換條件由群體的力量(也就是市場的供需因素)來決定,且任何參與交換活動的個人均無獨力操縱交換條件的能力,則在這種情況下(也就是一般所說的完全競爭市場型態)的交易條件通常比較公平。
相反地,若資源的交換活動中有一方的人數特別少(或甚至只有一個人),則人數少的這一方通常對交易條件有著較大的影響力(人數較少容易溝通取得共識是可能的原因之一),在這種情況下,交易條件對其餘的大多數人來說可能並不公平。
在中國歷史上,各朝各代的執政者常有反商的傳統情結,從以上的討論可以看出,其實問題的癥結應該是出在交換條件的不公平,商人在與農民進行交換時,由於交換條件通常對商人有利,因此農民所能享受到的交換利益十分有限(但仍然為正,否則農民將不會自願參與交易),由於問題並不在於交換行為本身,因此統治者不設法改善商人與農人之間的交換條件的公平性,而只是打擊商人階級或者是對商業活動予以管制,這其實是一種因噎廢食的作法。
其實交換條件的公平性並不是一個很容易就能說清楚的概念,特別是有些資源的交換行為並不是只進行一次就告結束,而是一種必須歷經無數次的重複交換行為的長期交換契約時,交易條件是否公平並不能較單次交易的情況來判斷。
例如婚姻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在婚姻的契約中,夫妻雙方每天重覆交換著各種與物質與精神層面有關的資源,這些交換活動並不是每天結帳(作丈夫的總不能因為今天將薪水袋拿回家,就要求今天太太就必須立刻全部回報),而且每一天的資源交換條件也可能受到之前交換活動的影響而不儘相同(例如因為丈夫曾經多看別的女人一眼,結果當天晚上太太在餐桌上的表情便怪怪的…),因此使得交易條件是否公平變得很難判斷,所以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就是這個意思。
以上有關資源交換的例子固然有助於我們瞭解各種資源交換活動的本質,但是這個例子其實有些地方仍然相當的簡化,例如我們並沒有討論這兩個駱駝客是如何找到對方的?他們怎麼知道對方手中的資源正是自己所想要的?他們的討價還價細節如何?以及最後他們是怎麼完成食物與水的交換的呢?忽略這些問題,讓我們只看到資源交換活動所帶來的利益,交換活動的發生也似乎變得天經地義。
但是事實上,資源交換活動本身其實也是存在成本的。例如這兩個駱駝客即使知道對方的存在,但是在浩瀚的沙漠中要找到對方並不容易。其次找到對方以後,除非試吃或試喝或採取更進一步的品質檢驗,否則未必能夠確定對對方手中資源的品質是否滿意。此外,如果這兩位駱駝商人都使用同一種語言,且文化背景也相同,那麼雙方討價還價的過程也許問題不大,但是我們不妨想像一下,如果這兩個人根本言語不通,或者是恰好分別來自兩個世仇不共戴天的部落,兩個人之間的交易活動還能夠順利進行嗎?最後,就算兩個人順利地克服了前面所提的所有問題而準備進行交易,但是他們怎麼確定對方一定會依照約定行事呢?
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接下來我們來討論所謂的「交易成本」,以經濟學的術語來說,所謂的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是指交易的雙方為了克服上面所說的這些交易障礙而必須損失的資源或代價。簡單的說,交易成本包括搜尋成本(指資源交換雙方為了尋找交換對象所付出的代價)、衡量成本(為了確定對方手中資源的品質或內容所支付的代價)、協商成本(雙方為了商議交易條件所支付的代價)以及執行成本(交易雙方為了確保交易得以完成所必須付出的代價)這四個主要的部份。
交易成本是資源交換活動的參與者為了獲取交換利益所必須支付的代價,這表示資源交換活動所帶來的利益並不是白吃的午餐。如果我們仍以沙漠中的兩個駱駝客的故事為例,則考慮交易成本以後,A、B兩個駱駝客透過彼此之間資源交換所能獲得的淨利益必須扣除A、B兩人為了進行資源交換活動所付出的交易成本。
我們可以看出,一旦交易雙方的任何一方負擔的交易成本過高,將可能使其參與交易的淨利益小於0,該資源交易活動將無從產生,使得兩人皆無法由該交易活動中享受到交易的好處。
交易成本可以說是人際間從事資源交換行為的障礙,在交易成本很高的情況下,使得許多原本可以為交易雙方帶來可觀利益的資源交換行為變得不可能實現。
舉例來說,夏日午後的一場雷陣雨,常常使得路上的計程車部部客滿,許多人在路旁苦候多時,但偏偏就是叫不到車。這個時候假如有人已經搭上計程車,而因為剛好順路願意與還沒有叫到計程車的人共乘,並由共乘者分擔部份車費,如此有人可以不必繼續苦等,有人可以稍微節省一些車資,結果豈不是皆大歡喜?但是因為路邊等車的人或許不順路,或許是壞人,也或許根本就不願意與人共乘,使得有意者也不願意開口提出邀請,而即使提出邀請者別人也可能會懷疑他的動機,這些因素(也就是交易成本)使得多人共乘計程車的情況其實並不多見。
另外,常常出國的朋友可能也會發現,在日本東京的街頭上,有許多水果店常會在他們的攤位上,以中文(不是漢字)標示:「請勿用手摸」的警語,這是因為他們發現許多華人,特別是來自中國與台灣的華人,常常喜歡用手捏的方式來測試他們賣的水果的品質,結果導致他們每100公斤的水果中,其中有可能高達三成的比例因為被捏爛了而沒有辦法賣出去,所以只好出此下策,只是他們也發現當這些警語貼出去以後,來買水果的華人卻明顯地少了。由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出,因為水果被捏爛的損失其實正是水果店老闆為了賣水果而承擔的交易成本的一部份,只是以捏水果的方式來檢驗水果品質在華人社會中早已行之有年,當他們禁止客戶動手,等於將交易的衡量成本移轉給這些華人顧客,因為他們變成只能用眼睛看而不能動手摸,所以便紛紛地光顧其他可以動手的水果店去了。
由於資源交換能夠替雙方帶來好處,為了讓這些交易能夠發生,人類總是不停地在想辦法來降低各種資源交換活動的機會成本。
舉例來說,商人總是不停的作廣告,來提高他們在潛在顧客眼中的能見度。有時候販賣相同性質商品的商人喜歡聚集在同一條街上做生意(所以我們常會看到電器街、玉市或者是補習街),喜歡交朋友的人則會常常流連於PUB…,這些行為的目的無非就是要降低資源交換時的搜尋成本。
此外,商人也想出一些方法來降低交易的衡量成本,譬如像商品的標準化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你買某一個品牌泡麵的時候,通常只會決定要買幾包,而不必費心決定要買其中的哪一包就是這個道理。
此外,有些商品交易的過程中由賣方提供保證的制度也有助於降低交易時的衡量成本,因為在有瑕疵包退的保證下,買方就可以節省掉許多用於辨別商品品質的心力。
在交易的協商成本方面,有些商人採用「不二價」的定價方式,目的就是要避免花費太多的時間和客人討價還價,以免失去其他的做生意機會。
有些商人則打出美女牌,由漂亮的美眉負責和客人打交道,這也有助於減少客人說不的機率。
此外,風俗習慣也可能有助於交易協商成本的降低,不知你是否曾經想過:為什麼我們一般在買東西的時候,都是先交貨再給錢,而不是先給錢再交貨呢?
結婚=結昏?
至於執行成本則是資源交換的交易成本中比較難纏的一個部份,也是阻礙許多資源交換活動無法產生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對於一般在很短時間內就可以完成的資源交換活動(例如你到市場去買一包鹽)來說,交易的執行成本或許不大,因為只要銀貨兩訖,交易便已完成。然而有許多的資源交換行為可能因為耗時甚久,或者是分階段進行,交易雙方便很難確定對方是否會依照交易成立時的約定的行事。
例如男女結婚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雖然婚前男生說的天花亂墜,不但說薪水全部要歸老婆大人掌管,還會天天幫忙做家事,甚至還說什麼連天上的星星都可以為老婆去摘下來…等等,結果結完婚以後,不但一回家就茶來伸手飯來張口,在外還花天酒地,太太也莫可奈何。
此外,買房子也常有類似的問題存在,在買賣成交以前,賣方同樣說的天花亂墜,強調房子的產權清楚、生活機能健全、交通便利,但是很可能等你付完錢才發現他根本不是這個房子的所有人…。
在比較原始與封閉的社會中,人類常會藉由一些道德規範來降低這種交易的執行成本,例如講信用、重然諾這種所謂的「君子之風」就是這種情況下的產物。在流動性比較低的社會中,一個人一旦涉嫌欺騙或者違背諾言,通常會因為周遭人士的唾棄而走投無路,而提倡誠實、講信用等這些道德標準不僅可以使所有人免於在資源交換活動中受騙,同時也有助於人際間資源互通有無的交易進行,因此這些所謂的美德其實本身具有其功能性,而不只是單純的一種教條而已。
當然,法律本身也是一種有助於降低交易成本的社會規範之一;特別是在一個開放的社會中,人的流動性比較高,這時候僅僅靠著傳統的道德規範來約束各種交易活動已經顯得力有所不迨,因為欺詐拐騙之徒只要換個地方就可從頭重新來過,因此自然不怕所謂的輿論制裁,這時法律的約束力便顯得十分的重要了。
在不同的社會中,人們所賴以降低交易成本的手段可能存在差異,從而也造就出各個社會的不同文化特質。
例如有些社會中人們為了降低資源交換的不確定性,因此偏好與自己的親戚交往(自己人總是比較靠得住,或者肥水不落外人田),於是形成所謂的家族主義的社會文化。某些社會可能偏重於依賴宗教的教化力量,以防止人們再從事資源交換活動時欺詐對方(買賣時偷斤減兩者將會下地獄)。
其實除了以上提到的各種降低交易成本的方法之外,有時某些資源交換活動本身也可能有助於降低其他資源交換活動的交易成本。例如房屋仲介業(本身就是一種資源的交換活動)的問世,使得房屋買賣雙方的交易成本(主要是搜尋成本的部份)也跟著大幅降低。同理,銀行信用卡的業務也使得許多買賣行業的交易成本下降,因為商人可以在不必擔心壞帳的情況下同意顧客賒欠,交易的執行成本因此降低。由於交易成本的降低,某些原本沒有存在條件的資源交換活動於是得以順利實現,並為所有參與交易的人帶來額外的交換利益。
錢!錢!錢!
在人類的社會當中,各種資源交換行為的變遷:也就是由某些資源交換行動衍生出新的資源交易,或者取代了原來比較沒有效率的資源交換活動,不僅創造了大量的資源交換利益,改善大家的生活水準,同時也改變這個社會的生活面貌。
這種變遷是好還是壞呢?其實很難說。
大體上而言,在一個比較先進的社會裡面,各種資源交換活動的交易成本通常相對較低,不僅資訊流通的效率相對很高,人民普遍守法、守時,也比較重視禮貌,道路四通八達,交通的秩序井然,治安良好,人民的財產權也受到充分的保障…。從這個角度來看,資源交換的進化似乎是一件好事。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為了降低交易成本,在所謂的先進社會裡面,所有的人、事、物幾乎都已被標準化,所有資源的價值也幾乎都可以換算成貨幣價值,鈔票也成為大部份資源交換行為的主要媒介,一切人際關係也都在法律的嚴格規範下按部就班的進行著…,這樣的社會或許生活水準很高,但是卻缺少了所謂的人情味,許多人可能因此感到心靈空虛而需要藉助像宗教的協助才能繼續活下去。由於資源的交換活動十分發達,大部份的生產活動也都是以交易為目的,因此生產活動的分工極細,每一個人的角色都已經縮小到成為各種生產活動當中最小的一顆小螺絲釘,在這樣的社會中人將變得十分脆弱,因為只要你一旦因為失業而失去了所得來源,則所有以貨幣作為交換媒介的資源都將離你遠去。
不過,很不幸的是,在所謂的先進社會中,這些資源很可能就是你生活中的全部…。
如果您真的有耐心看到這裡,真是佩服了…
整個題目「成見是人際交往的最低交易成本—或許也是最高管理成本」的討論基調基本上植基於上面提到的「搜尋、比較、測試、協商、付款、遞送、售後服務」七個項目在人際交往的影響。
所謂「成見」,指的當然事非陌生人或熟人之間的固定印象—其實現代許多人以星座作為初步印象,也是類似「成見」的意思。
就經濟學的角度看,所謂「成見」也就是交易雙方的固定印象。藉由這樣的固定印象,交易雙方得以降低比較、測試、協商與售後服務等成本不確定性。試想您跟一位老朋友見面,對方答應幫您執行某件事,您一定會有「此人將赴湯蹈火」或是「這傢伙一定會混」的心理準備,這就是成見。藉由這樣的成見,您就可以決定採取下一個步驟—如果相信她/他,您就會將此事放下,將資源移往他處,以免重複投資。如果不相信她/他,就會事先採取「後備計畫」。
因為我們將過去的「交易經驗」歸納成為「成見」,所以可以節省「搜尋、比較、測試、協商、付款、遞送、售後服務」這七個環節中的任一或全部環節,當然就節省了交易成本。
故事本來應該就這樣結束了—如果不是講求管理效率的話。管理強調的是資源分配,「正確的資源分配給正確的人,讓他在正確的時間點作正確的事。」這麼多的「正確」顯然需要反覆驗證。
在一般無關大雅的事件或環境中,成見可以大量節省交易成本。但是身為管理者除了節省這個成本以外,恐怕也要關心相對失去的機會成本—因為太相信某個同仁而產生的意外損失,或是太不相信某個同仁而損失的新機會。因為成見的存在,或許因此產生了管理成本的過度提昇。
忽然想到有一句老話:「盡信書,不如無書。」年紀大了,開始覺得這些「老話」真的往往暗藏人生智慧--「盡成見,不可;無成見,不可。」
難怪GE前總裁Jack Welch後來說:「相信證據,同時相信直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