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線高出 正午強光10倍(記者洪素卿、歐祥義/綜合報導)(原文請看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may/17/today-life7.htm)
室內助曬機-橢圓機(記者趙世勳攝)
台灣最近有不少年輕人,開始崇尚黝黑的美感。不過這些人可不流行「鋤禾日當午」的天然曬黑法,而是到健身房曬太陽燈,才能得到均勻的古銅膚色。醫師提醒,歐盟研究指出,太陽燈所釋放的紫外線強度較正午時的陽光強逾十倍,將增加罹患皮膚癌的危機。
美國要求設施加註警語
根據外電報導,美國皮膚科醫學會已要求室內太陽燈設施不可讓未成年人士使用,並且要在設施上張貼警告標示,也不可用「安全」、「安全曬黑」、「無有害光線」、「無副作用」或其他類似字眼宣傳。香港方面有鑑於年輕人追求古銅色的潮流,也打算跟進在太陽燈設施加註警語。
不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指出,只要太陽燈規格符合國家標準,政府無權也無法源依據要求業者必須加註警語或限制用途。
(評論:那…香煙盒上的警語是怎麼回事?公賣局比較好欺負嗎?)
18歲以下不宜使用
世衛去年的研究指出,年輕時曾照太陽燈者,日後患皮膚癌風險,較無照過者高百分之七十五,認為十八歲以下人士不宜使用。芬蘭輻射及核能安全局建議,每年照太陽燈不應多於十次,每次不應多於五分鐘。
三軍總醫院皮膚科主任趙昭明指出,一般這類曬燈多半使用「UVA」,能量較低,可以慢慢累積黑色素,而不會有曬了紅腫痛的問題。不過,沒有紅腫疼痛,不代表皮膚就沒受傷,使用者可能因為沒有不適感,而失去警覺性。
皮膚科醫師宋奉宜(評論:洪小姐,我們認識這麼久了,如果要把我跟趙老大放在一起,隨便也給我一個類似「前臺北市立仁愛醫院皮膚科主任」這樣的虛榮頭銜吧!?就算是「前妻」,也是有尊嚴的…)強調,紫外線本身就是致癌劑。現在一般人想要利用室內仿曬燈曬出古銅色肌膚,直接在太陽燈下曬,自然也會有類似曬太陽的潛在傷害。
宋奉宜指出,比起直接在太陽燈下曬,最好塗上助曬劑後再曬,因為需要曝曬的時間比較短,對於皮膚的傷害,相對比較輕,不過有人認為持久度較差,約莫維持兩週左右。
宋奉宜強調,其實歐美人崇尚古銅色的肌膚,是因為早年歐美只有富人才能度假、曬得一身黑,華人不需跟著一頭熱。但如果還是真的很想曬黑,建議每次曬的時間不要太久之外,七天曬一次,曬個三、四次後,每一、兩個月補曬一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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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今天八大電視臺的記者小姐也來訪問我,據說仿曬機的使用業者宣稱「因為熱度與UVC已經妥善隔離,所以不會產生皮膚癌」。我個人的意見是:
1. 仿曬機的設計原理,就是利用紫外線破壞黑色素細胞與角質細胞—這部分與正常日光是一模一樣的;藉由細胞受傷的機轉,產生肌膚黑色素上升的結果。既然與日光曝曬機轉一樣,有什麼理由可以相信「日光曝曬會產生皮膚癌,仿曬機曝曬不會?」
2. 沒有UVC當然降低了紅、腫、熱、痛的機率。可是皮膚癌,特別是黑色素皮膚癌與慢性皮膚發炎比較有關;長久使用UVB與UVA,而且已經到達膚色黑化(古銅化?)的程度,當然會提高黑色素皮膚癌的機率。
3. 愈年輕的人使用仿曬機,罹癌的機率當然愈高—一來是年輕人的細胞活性較高,受傷後惡性變化機率較大。二來年輕人的餘命(就是距離死亡的時間)愈長,時間風險當然倍增。以前討論過「愈年輕的人,經常挑染容易產生膀胱癌」的說法,也是與此論點相同。
4. 現在有許多類似遮瑕膏方式的化妝品,可以在一瞬間(或者是幾天之內)讓肌膚變色。這些產品或者是因為本身酪胺酸的使用,或者是增加光線對黑色素細胞的刺激效果(此類風險較前一種高一些,但還是比仿曬機低許多),都是可以選擇的替代方案。
5. 年輕時喜歡古銅色的「均勻」膚色,三十歲以後可能就會出現「黑褐色」的不均勻斑塊。其實,不論肌膚為何種膚色,「均勻者為美,不均勻者為醜」是一定的道理。黑色素細胞反覆受傷,不表示每一顆黑色素細胞的反應都相同—遲鈍一些的細胞就不產色,敏感一些就產色,超敏感的救死亡。等到年紀漸長,對於古銅色肌膚不再迷戀。不產色的部位一直維持正常膚色,產色的色素耗盡回到正常膚色,死亡的黑色素細胞部位產生相對白斑現象;整個膚色花花白白時,後悔莫及卻難以彌補…不相信?某位綜藝大姐大的鏡頭前卸妝故事您從來不曾聽說嗎?
6. 補充說明一下:上述二張照片看起來都是不及格的—為了保護眼睛,所有的紫外線曝曬行為(包括皮膚科醫師常用的乾癬治療UVB311機種),都要有護目鏡—您看到圖片中穿著短褲的暴露男主角,雖然體格很好(<=語氣酸酸的中廣男子…),有任何使用護目鏡的樣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