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逛到FG發現的一篇貼文。自從FG出現「專業蒙面俠」自吹自擂,或是惡意攻擊他人,我就只是逛逛,很少「出手」了。
這次實在是看不下去,就寫了篇評論。
看一下原貼文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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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一:
事情是這樣的~
因為下巴的粉刺痘痘一直好不了,皮膚科醫生就建議我去看婦產科,因他說有可能是內心泌失調,去了婦產科,婦產科醫生也說我這下巴很有可能是內分泌的原因,叫我吃調經的藥,吃了約一個月,感覺有好轉,但又吃了二個星期,我的身體開始出現紅斑,我一直以為是吃調經藥的副作用,後來才知道我得到的是玫瑰糠疹,但診斷出我得玫瑰糠疹的是卻是另一個皮膚科醫生,我告訴他因為我下巴的痘痘都好不了,就去吃調經的藥,我以為我身體出現的紅疹是吃調經藥的副作用,他就問為什麼要去吃調經藥,我說我之前的皮膚科醫生建議我去試試,他就說沒那種吃調經藥來治痘痘,要我把玫瑰糠疹治好再讓他看下巴…
我知道調經的藥要吃就得吃足一個月,而我吃了一個月又二個星期就停掉,因為當初得了玫瑰糠疹實在不能再冒險吃別的藥~
現在我想尋問的問題是…我現在的身體好了,那究竟是得再去回婦產科吃調經藥?還是讓那個皮膚科醫生看痘痘?
謝謝水水們~~
p.s.抱怨一下,當初不知道自己得的病叫玫瑰糠疹,起初身體有紅疹的時候就回幫我看痘痘的那個醫生,可那醫生說我是被蟲咬傷的……開了二條藥膏給我擦,過了一個半月,身體都好不了,之間一直去看內科,身體時好時好,到了最後內科醫生才幫我轉到聖瑪爾定醫院的皮膚科,那個醫生一看就說我得的是叫玫瑰糠疹的病……真是無言耶……
貼文二:
怎麼會叫你看婦產科 會不會是遇到沒醫德的醫生阿 我之前因為壓力大 導致內分泌失調 從來不太怎麼長痘痘的人突然臉上冒出一堆 而且身上出現一點一點""粉紅色的班""大約直徑1到2公分!!我以為我是得了什麼病 嚇的要死!!趕緊請假直奔皮膚科診所就診!醫生跟我說是玫瑰糠診..要固定擦藥和吃藥..建議你好好看皮膚科!!
不要再亂吃什麼藥物…
以下是我的貼文:
1. 「會不會是遇到沒醫德的醫生阿」<=基本上願意轉診的醫師,願意要求其它醫師協助的醫師,沒有醫德的機率很低...如果沒有醫德,自己默默「吃掉」,醫療界限如此廣博,誰知道你真正懂或者不懂?
2. 倒是那位批評第一位醫師的第二位醫師〈就是說:「沒那種吃調經藥來治痘痘」的說法〉,我可以很確定告訴您,這種做法在歐盟與臺灣都是合法的,而且也明載於皮膚科學教科書內。我自己不願意使用,主要是顧慮一些後續檢查我沒有能力在診所處理;但這樣的用法並不違反醫療原理,而且也確實存在於皮膚科學界的「正統」用法之一。
3. 如果我決定讓某位病患口服女性荷爾蒙控制青春痘,我也會轉請婦產科醫師協助的。
4. 玫瑰糠疹初期表現並不容易診斷,一旦三至四週後,症狀明顯到誰都看得出來;帶狀疱疹也是這樣。醫界對於這個現象有一個特殊的說法,稱為「最後一位就是名醫」。其實其它醫師未必就是庸醫,或者健保太忙〈這是醫師的錯誤〉,或者症狀尚未明顯,很難確診〈這不是醫師的錯〉。
罵醫師很容易;醫療行業也很倒楣—許多醫師「快速」看診的結果,往往不斷侵蝕自己的專業聲譽。可是放棄健保「大量服務」的誘惑,真的不是非聖人的一般醫療同仁們作得到的。
請尊重您的醫師—除非十分沒有良心,沒有人會特別為了區區的金額去欺騙誰—您真的相信會有人「為了二百元販賣醫德?」
或者說,「轉介給他人是沒有醫德的行為」這句話難道有成立的機率嗎?
現今的醫病關係不很好,過去高傲的醫師們當然要負一些責任。健保當局刻意的操弄其實也是重大原因—如果將財務缺口完全由「無道德」的醫界負擔,官僚就沒有管理效率的問題,甚至是制度設計錯誤的問題了。
健保一直是人類扮演上帝事務的一個明確案例,全世界的政府—廉能或貪腐—都沒有能力完全負擔健保財務壓力(或者應該改為「完全沒有能力負擔」也許更為實際些)。即便如此,醫師仍舊不應該失去原始的醫德要求,患者也應該「基本」相信醫師—所謂「基本」的意思,就是「除非掌握到明確證據,不要污衊任何一位醫師」。終究醫師的天職是協助人恢復健康,把醫病關係刻意弄僵(一開始就懷疑您的就醫醫師),難道會是求診者的福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