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您覺得自己臉上的皮膚有些繃繃的,甚至口周有一點點脫屑。到了皮膚科診所看醫師,醫師診斷為「臉部濕疹」。您今年才二十五歲,認為 皮膚科 醫師應該怎麼處理?
1. 開些保濕成分的類固醇藥膏。
2. 開些保濕成分的類固醇藥膏,並且給予相關清潔與保養產品建議。
3. 詳細詢問病患的生活史,特別是清潔習慣。做出正確衛教與行為建議之後,給予保濕成分的類固醇藥膏以及相關清潔、保養產品建議。
4. 詳細詢問病患生活史,並且做肌膚檢測。之後給予正確衛教、行為與相關清潔與保養產品建議。在過程中不斷監測肌膚反應,直到恢復正常為止。
問題二:承上題。皮膚乾燥當然肇因於表皮層的保濕作用損傷。您認為應該如何回復這樣的保濕能力:
1. 拼命擦玻尿酸或膠原蛋白精華液。
2. 除了使用上述玻尿酸/膠原蛋白精華液,幫助濕潤涵水之外,還要加上些許的油性成分做鎖水功能。
3. 除了水性濕潤與油性鎖水,可以加入r-PGA成膜作用。
4. 找出皮膚乾燥的原因。如果患者年齡只有二十五歲,應該考慮如何恢復天然油脂分泌與水分滋潤能力;不可以僅僅「對症治療」,應該「對因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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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美容的「本領」
相對於「美容」,我國對「醫學美容」的定義與分野並沒有很清楚的法律界定—雖然政府對於醫療行為的確認早有明文:凡是「侵入人體」者均為醫療行為,非醫師不得施行(雖然我們仍舊看到坊間美容院的「紋眉」、「刺青」與「點痣」等許多行為,法令上已經確認為非法行為)。
但是「醫學美容」真的沒有這麼清楚了。
綜觀全球對於醫學美容的規範,如果以比較寬鬆的標準看待,大都強調「以具有醫療資格的執業人員,給予美容行為」作為重點。此次到上海參訪學習,發現當地的法規更為清楚、嚴格。或許是社會主義國家對人權的保護比商業行為重視;也可能由於當地的美容業者比較粗疏大膽,需要更嚴格地規範。
2002年1月,大陸衛生部發佈了「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其中將「醫療美容」定義為:「運用手術、藥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相關配套的施行細則「醫療美容項目」(正面表列)中,將紋眉等美容紋飾技術也劃歸為「醫療美容項目」。
2004年11月,他們的商務部接著發佈了「美容美髮業管理暫行辦法」,將「美容」定義為:「運用手法技術、器械設備並借助化妝、美容護膚等產品,為消費者提供人體表面無創傷性、非侵入性的皮膚清潔、皮膚保養、化妝修飾等服務的經營性行為。」
從這兩個法案隸屬不同的部門(衛生部與商務部),而且法案中的定義不同(修復與再塑 vs. 服務的經營性行為),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知道大陸政府對於這二項名詞使用的不同意涵。這點其實值得我們借鏡。
誰治標?誰治本?
從上述定義來看,「美容」只能清潔、保養、化妝修飾;看起來顯然「治標」;那「醫學美容」呢?「醫學美容」具有的醫學潛在性質,真的提供了「治本」的治療嗎?或者說,真的「有能力」提供治本治療嗎?
蔡呈芳學長在「什麼是藥妝品?」文中提出一個說法:「產品好不好用,其實與是不是藥粧無關。專櫃品牌也有不少好用的商品,而醫院診所的產品也不少是濫竽充數。只要是經由嚴謹的測試,作合理的訴求,價格公道,都是值得推薦的產品。」
信哉斯言!美容與醫學美容處理的都是肌膚生理與組織、解剖相關問題;如果某些產品或行為能夠提出合理訴求與嚴謹數據,不論它是被歸類於「美容」還是「醫學美容」領域,都是好的產品。這也是我訪問了許多品牌之後的一個心得。
中醫與西醫系統的形成
五千年來,人類觀察自然的規律,因此產生一些歸納法則—早在古羅馬時代,人們還相信疾病痊癒的力量,來自手持蛇杖的醫神愛斯科勒皮歐斯(Asklepios)或是巫術;馬其頓王國御醫希波克拉提斯(Hippocrates)就提出了「疾病應該有病程系統化觀察」的看法。雖然從今天的眼光來看,當時「人體由火、水、土與風四大元素組成」的想法十分原始,卻是人類首次脫離了「神鬼致病」的窠臼。
之後蓋倫(Galen)開始做一些動物解剖與生理學相關的研究與著述,確定人體的某些動脈與神經傳導概念。義大利蒙迪諾(Mondino de Luzzi),於1478出版了「解剖學」專書,並由達卡爾皮(Beremgario da Carqi)、維薩理(Andreas Vesalius)與塞爾維特(Miguel Servet)等人接續完成整個人體解剖學的基礎,也奠定了現代西方醫學「以物為本,觀察歸納;以症為考,演繹推論」的思考模式。(就是我常用的口頭禪:「理論上…邏輯上…」)
中醫或德國、西藏等傳統醫學的發展過程與上述「西方傳統醫學」其實非常類似。唯一的不同是,經過了文藝復興之後,西方醫學概念藉著「科學實驗精神」再度蛻變,其它同期發展的醫療體系仍舊維持原有思維。就各自的領域來說,這些思維都有一套完整自證的哲學邏輯;其中累積的經驗智慧也是「僅僅」三百年歷史的現代醫學所遠遠不及的。
三人行,必有我師
「科學」的精神在於實事求是;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西醫系統既為科學系統,二、三百年以來也不斷地尋求自我更新。像是原產於南美洲祕魯的金雞納樹,經過耶穌會士的發現,西醫系統的實驗與改進,終於成為治療瘧疾的奎寧。從人蔘中提煉的人蔘皂苷,從靈芝中萃取的免疫多醣體,也是中醫系統的成分,運用西醫系統的研究方式得到的結果。這也就是1919年5月4日五四運動之後,中國知識份子提出的「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概念。
「醫學美容」呢?我們到底要從哪裡得到「累積的經驗智慧」來灌注到十五年歷史的醫學美容中?有沒有可能「運用醫學系統的學理與研究方式,整理出美容系統的精髓」?自詡為科學人的西醫師們,特別是皮膚專科醫師們,是不是應該耐心且謙虛地,從其它系統中學習他們長久觀察的知識?
問題當然應該解答!
本文一開始提出的問題,答案當然非常清楚—面對肌膚乾糙的患者,醫師當然應該「詳細詢問病患生活史,並且做肌膚檢測。之後給予正確衛教、行為與相關清潔與保養產品建議。在過程中不斷監測肌膚反應,直到恢復正常為止。」
問題是,目前臨床醫學界對於肌膚乾燥的「治療方式」很清楚地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思維—我們(除了在實驗室內)很難(或者不願意?)尋找肌膚乾燥的真正「原因」,因此快速地發展出玻尿酸/膠原蛋白作為濕潤劑,動物/礦物或植物油脂作為鎖水劑(雖然後者是最安全的成分,真正的使用率其實不高—原料又貴、又容易酸化而且鎖水能力還不如便宜的礦物油…)。時下流行的EGF(表皮生長因子),僅僅促進薄薄的,0.02公分的表皮層加速升長,就能解決肌膚乾燥的問題嗎?即使加上r-PGA的成膜作用,我們真正面對了根本原因?
這是醫學界必須回答的問題,「醫學美容」界必須提出的解法。現在我只能提出問題,沒有辦法提出答案—希望再經過幾個月,藉由自然美蔡老師長久經驗與智慧的協助,我們蒐集到更多證據與數據,與各位分享相關的收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