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一週敷面膜的次數是3天到4天,使用時間平均在15分鍾之內。當然敷臉之後也會順便擦拭身體其他部位,徹底物盡其用囉。坊間流傳著面膜開封使用後還可以再拿到冰箱冷藏,要用的時候再添加自己所使用的保養品。我看了很多這樣的訊息,不禁懷疑自己用完即丟的態度好像很浪費。
是否可以請醫師提供正確的面膜使用方式呢?
答:這真是一個超級好問題!
自從牛爾先生掀起DIY風潮之後,消費者、醫界、美容界與保養品業者因此反覆爭論不休。大抵是消費者認為「你們這些傢伙賺太多了…」,醫界接到太多自製保養品灼傷或感染的案例(如果牛先生「規定」左旋維他命C只能添加三滴,您猜有沒有人「很愛惜自己」,所以添加了三十滴?)。美容業界一方面懷疑廠商利潤豐厚,一方面不知道如何面對消費者「專業的質疑」;廠商一方面不知道如何說明「為什麼要花那麼多錢在消強、留嘉齡與零至零的身上」,一方面各種小型OEM廠商紛紛崛起,加上政府剛好放寬化妝保養品的事前審核,結果就…
保養品的製造其實不難—不過是把一些東西混合在一起罷了。真正的難題是保養品的保存與使用安全很難—混合好之後,細菌是個問題,發酵或酸化是個問題,成分之間的相互作用是個問題,成品與容器的相互作用是問題。其它還有不同溫濕環境的保存,消費者使用習慣造成的污染,以及天然或化學成份的味道(要不然您以為化妝保養品中的香料「只是」為了您的需要嗎?)
因為消費者可能很瀟灑地,卻又捨不得使用太多(很貴呀!?),「以手指沾挖一下」的方式來使用面霜。結果產生了商品使用期限太長而且污染太多,必須加入防腐劑與抗氧化劑的需求。而且「一次使用一點點」也不符合「藥物動力學」的劑量法則—意思就是說,「一條人蔘吃一年是不會有效的!」—因此產生「保養品都沒有效」的刻板印象。
為了「確實有效」,於是我們看到瑪迪芙MOTIF加入了抗生素與類固醇等違禁成分;其它還沒有曝光的,究竟添加了什麼呢?
言歸正傳。所以您可以理解,「如果您是面膜製造廠商」,為了成本考量(成本愈高=終端售價愈高=銷售愈困難),一定只會放剛剛好的精華液數量,一般大約20~40毫升。如果您一次使用不完,除了表示「劑量不足,效果不佳」之外;放在冰箱重複使用也可能造成細菌大量繁殖(難道您會相信對肌膚細胞十分「營養」的面膜,對細菌一點點吸引力都沒有嗎?),再次使用之後就會有長岀膿皰等感染性皮膚炎的機會。
也許廠商的原始設計裡面建議可以如此使用,這個就更奇怪了—如果廠商覺得一次用量太多太可惜,可以把精華液的容量減半,價格降低。分次開封的結果對消費者更為安全,也可以減少防腐劑的使用量。我沒有辦法理解正常的廠商竟然作出這樣的建議,除非他能夠提出「增加防腐劑使用」之外的其它可信服說明。
結論?就是不要重複使用面膜。如果您真的覺得很可惜,廠商也很「奢侈慷慨」,建議您將之塗抹在頸部或胸口、手臂部位;或是更換另外一種比較合理的產品—事情只要不合常理,就需要更審慎地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