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傳統磨皮雷射一次就可以處理到60~80%的磨皮效果=>請問這是什麼意思呢?是可以使疤痕恢復60~80%嗎?之前 宋 醫師在2007/03/05(在這裡)的文章是說「傳統磨皮效果能恢復20~50%」?這之間的差距原因是?還是指60-80%的覆蓋率呢?
2. 另外您說:「我可以告訴您「一般」的狀況:經過七次(完整)或最多二十次(特殊離譜狀況)的靚顏光治療之後,皮膚的恢復高度可以到完全沒有傷口的80~90%狀態」=>請問這是什麼意思呢?可以換句話說的衍義為疤痕整體向上長出80-90%嗎(但前面說60-80%的治療效果)?還是疤痕不變,但周圍磨出的傷口恢復八、九成呢?(但若是如此,那治療的效果是什麼呢?)
3. 若作飛梭療程再搭配靚顏光,那靚顏光的角色是什麼?單純抑制反黑?還是另外能夠更進一步刺激真皮,增進飛梭治療效果?搭配作的SCHEDULE是如何?做完飛梭可以立刻(同一天或第二天)接受一次靚顏光嗎?如此一來,可以縮短飛梭治療的修復時程嗎?
以上的小小疑問,絕不是challenge 醫師喔,再次謝謝您的寶貴時間…
答:不要太緊張,我不會擔心這是「挑戰」啦…
1 傳統磨皮治療的結果確實因人而異—如果有人要求「不要傷太重,我不要照顧傷口」;他的每次治療的初期結果最多就是20%了。如果有人「願意不顧生命,也要將疤痕毀棄」,治療後的瞬間(就是結痂脫落時),初期治療效果就可以到達50%。
1.1 20%的那一位,因為「傷害不很重」,經過了六個月後(真皮增生期),最多也就是25%的終結果。
1.2 50%的初步結果那一位,經過了幾個月(大概也就是六個月—至少三個月才會有明顯變化,到了九個月左右就不太有增生效果了),可能可以增加到70%的終結果。
1.3 這些數據討論的都是單一傳統雷射治療;如果搭上靚顏光的持續刺激效應(<=靚顏光有二個作用;持續刺激真皮與抑制發炎紅腫),經過幾個月的治療,那位初效果20%的朋友也就是終效果25%,初效果50%則可能達到80~85%的終效果。這就是您第二個問題問到的「皮膚恢復高度」。
2 如果是飛梭雷射療程搭配靚顏光,因為飛梭的傷害較小,靚顏光的持續刺激效應「無用武之地」;也就是說,就算靚顏光確實可以進一步刺激真皮增生,飛梭的傷害實在太小、太快(幾天就修復,真皮增生期應該不長<=跟上述20%的案件一樣),實在未必需要搭配它。但是飛梭常常有反黑情況,這時候搭配靚顏光,主要取決的是「抑紅褪黑」能力。
2.1 換句話說,飛梭搭配靚顏光的目的主要在「抑紅褪黑」,當然應該在飛梭傷害後,痂皮掉落才開始使用。
2.2 會縮短飛梭的修復時程嗎?飛梭的修復時程太短(撇開反黑的幾個月不談),不需要誰來幫助它「縮短修復時程」吧!?許多購物臺宣傳說,飛梭後再加入EGF或FGF等生長因子療程,我個人認為對「縮短修復時程」幫助不是很大;如果一定要賦予這樣的設計「什麼意義」,也許、可能、或者、maybe可以幫助終效果增多一點點…增加多少?我不知道,3%吧?原始傷害那麼小(要不然為什麼要做六次?),後續就算給了大補丸,又能夠怎麼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