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不確定這些想法是不是對的,所以不公開發言吧。
飛梭看起來好像是一種很fancy(時髦)的治療,但是其中有沒有隱藏了一些不欲病患知道的訊息呢?
飛梭一次治療20%的皮膚,因此需要一個療程(4~6次)來完成換膚...這是許多飛梭雷射的宣傳方式。好像很合理吧!?
但是,等一下!一次治療20%的皮膚,那恢復的效果呢?是那20%的皮膚完全恢復嗎?不是吧!是那一部分的皮膚只恢復20%還是30%吧!?那治療4~6次也不過是所有的皮膚恢復 20~30%而已呀!?
如果考慮疼痛、後續休養期間和費用;更遑論術後發現效果不如預期的抑鬱感覺了),你真的認為對於在意青春痘疤痕的人來說,部份或些許改善能產生真正的滿意嗎?他們對於只改善20~30%真的沒有意見?拜託,對他們來說,任何剩下的疤痕都算是「清晰可見」的,可是十萬元白花花的銀子就這樣隨水東流了…
(宋按:這段原作者是以英文撰寫,上面是我的翻譯,以方便大多數格友視聽:Considering pain, convalescence period and the expense (not to mention the sense of depression when your dream's not goanna realized), do you think any improvement but full recovery in terms of managing acne scars makes sense to the patients? 20~30% improvement? come on!! they still are evilly visible and hey, you just threw ONE hundred thousands dollars away!!)
醫師所說的傳統雷射加靚顏光的效果,這才應該是尋求治療的人應該作的方式吧?(除非醫師所說的「可能」進步80~85%是那種可寫case report的「可能」囉!?)(宋按:意指發生機率很低)
只是在網路上好像沒看到,有哪位網友分享做完傳統雷射有進步到60~70%的?
答:飛梭確實是很「時髦」的治療—這臺機器的第一代進到臺灣時,我剛剛開業。不瞞各位,一臺550萬元的機器實在太高貴,加上「太新」,我沒有能力列入考慮。
觀察了一年之後,眼睜睜地看到二件事發生:原先「強調肝斑」的治療適應症完全消失,變成「強調青春痘痘疤」;還有就是二代竟然出來了…
我還是沒錢買飛梭,各位應當謹記這件事;我所有發表有關飛梭的說法都是「讀書」、「醫師間討論」或是「網路資訊觀察後分析」的結果—我自己沒有個人經驗。
沒有個人經驗的理由很簡單—首先我沒有打算買,就不應該請廠商「抓」機器來讓我試用—這是我的原則—人家「在商言商」,每一次所謂的「試用」其實都有機器成本、運輸成本與人力、耗材成本;我如果一點點興趣都沒有(暫時沒有預算),就不會要求試用看看。
其次,飛梭的治療實在很痛(早期;據說現在還是有疼痛感…),我又不打算買,何苦找「免費犧牲者」呢?
ps.極緻診所也是有試用機器的機會,但是我們都會挑明了說,而且不收費用…
上述的二件事代表了:這個機器真的太新,新到連廠商都搞不清楚「真正對什麼東西有效」;當時宣稱肝斑為治療適應症的時候,我就有些懷疑—肝斑可以「治療」,這個我能理解;可是脈衝光(以及後來的靚顏光)治療效果就不壞了,幹嘛還要再找一個「未必一定有把握」的治療方式?
可是當時宣稱「可以治癒肝斑」,我真是期待…真的是善意的期待…這是一個多麼令人震撼與快樂的市場啊?您知道肝斑的亞洲盛行率將近三成嗎?就是說,每十位亞洲婦女就有三人被肝斑困擾!這麼大的問題,這麼大的市場。不論從「醫療」的角度,還是從「商業」的角度來看,多麼令人期待…
後來 許多 醫師轉推「青春痘疤痕」,我個人認為這是一個正確的方向—唯一的「可惜」是當 時憑 醫師信用購買了肝斑療程的患者,以及憑廠商信譽推介了肝斑療 程的 醫師…這部份目前還沒有到最後定論,我也沒有資格給予定論,也許我們應該等更多年,更多的論文出現。
在疼痛部份,據說現在飛梭治療已經「略有」控制—透過「降低單次治療劑量」與「增加冷風吹襲」的二個醫療行為改變。
先談疼痛—飛梭確實是很疼痛的治療;當然是因為治療深度的關係。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也幫廠商想過辦法,透過國內某大藥廠,試著進口很強力的局部麻醉藥品,後因法規繁雜作罷(這樣各位就知道我是一個多麼「多事」的醫師<=即使我當時完全不考慮購買飛梭雷射…)
後來「聽說」他們也想到某種解法—降低每次治療強度(或是說:「增加總治療次數」;後者比較「不動聽」…);以及仿照靚顏光,治療時同時給予強冷風吹襲,以風壓與冷氣抑制痛感。
您的問題中有一些指控涉及誠信原則,就是「有沒有隱藏了一些不欲病患知道的訊息呢?」雖然我不提供飛梭雷射治療,仍舊不認為「這是一臺爛機器」。
這是一個相對嚴厲的指控—醫學是誠信與良心的志業;無論我們如何假設「世風日下」,無論「某些」醫師行為多麼令人…,我們還是應該對醫學從業人員心存感激與尊敬—對於任何一個行業,我們也應該如此,不是嗎?這是一個分工的時代,「一日之所需,百工斯為備」,如果我們不相信其它的專業,又有什麼可以憑怙的呢?
我相信您很良善,所以以密語發言。
所有的治療都有可能發生「不可預期的結果」,所以我國有「藥害救濟基金」,就為了取其平衡—總不能為了可能有千萬分之ㄧ引發栓塞、中風的機會,我們就禁止某種癌症化療新藥的問世吧?衡量得失之間,我們常常必須承認與感嘆,這真是個娑婆世界…
但是這些不可預期的結果,不必然(或者往往不是)「隱藏了一些不欲病患知道的訊息呢?」—即便以「飛梭治療肝斑」來說,這都是國際數據,臺灣沒有經驗(飛梭的機器那麼新…)(<=插個話,飛梭二代之所以快速問世,可能是「後來發現了一代的某個問題」,也可能是「飛梭效果甚佳,許多廠商拼命模仿,產生「類脈衝光」風潮…請各位自行判斷),誰能夠完全掌握這個機器的特性呢?
說到這裡,腦中忽然浮出一個名詞叫做「白老鼠」!
上次有個朋友也問了我這個問題,談到的是另外一位醫師的某種治療—極緻非常保守,我們不打美白針,不作美塑治療;即便如此,我仍舊認為「該醫師的行為未必是把病患當做白老鼠的行為」。
這樣說吧…臺北101運用的防震科技當然是當代最新的技術,當然有許多研究與論文支持這項技術。經過五十年之後,更新的技術出來(而且這個技術很可能是根據101的抗震經驗而改良設計的),我們能不能說「臺北101是白老鼠?」
這個叫做「進步」,叫做「反省」;至於叫作「白老鼠」,實在是言重了…
最後回答您的問題:我不認為「醫師所說的傳統雷射加靚顏光的效果,這才應該是尋求治療的人應該作的方式吧?」這句話是完全正確的—昨天一位朋友經人介紹來求診(這是一家很「隱密」的診所,除了「經人介紹」之外,沒有人會知道我們在哪裡…嗚嗚嗚…),談到三個月後伴嫁,九個月後自己拍婚紗,一年後結婚。要求我們幫她處理痘斑與痘疤。我花了一個小時跟她討論,並不是這麼簡單的一句話而已—她是一位正常辦公室女郎(在臺北誰不是呢?),沒有傳統磨皮雷射修復「需要的十天時間」;對她來說,飛梭就是一個不壞的選擇。
我們的治療所謂的80%就是70~90%的意思,是確定的,不是case report型的…
最後一句話做個結尾吧:「凡存在必有道理;凡同時存在必有道理」。飛梭顯然有些缺陷,所以傳統雷射磨皮仍舊必須存在;飛梭顯然有些優勢,即使疼痛,即使昂貴,仍舊能夠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