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藥物食品管理處
發稿日期:96年10月29日
聯絡人:姜郁美處長
北市衛生局公布本年度前三季違規廣告王 化粧品違規廣告列居媒體刊播榜首
食品違規廣告誇稱『醫療效能』近五成!
「E.G.F經表皮吸收後會刺激細胞分裂、長出新皮,而換膚聖品「C’est Vie」就是運用基因的這個功能使死皮脫落、達到減少幼紋、淡化斑點和美白的效果。甚至對於燒燙傷病人都能奇蹟似的快速復原!…」、「可以根治胃病,並且立即舒緩胃病的不適,Igy吃下去其實會馬上有感覺…」,業者擅以這些聳動詞句來吸引消費者,但是這些廣告都是違規的喔!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統計本年前三季查獲各媒體違規廣告共2,781件,其中以化粧品違規廣告1,283件(表1)為最多,是所有媒體刊播的榜首,違規情節以未經申請廣告核准者居冠,其次是食品違規廣告1,052件,其中宣稱有「醫療效能」者近五成。
該局查獲之1,283件化粧品違規廣告中,報紙以「C’est Vie系列產品」64件居冠(表2),電視以「EZ時光回溯復顏因子」76件為最多(表3),雜誌則以「VICHY薇姿系列產品」19件為第一(表4),廣告內容多以宣稱含EGF成分,具有促進細胞生長因子之效能為廣告訴求,如「C’est Vie系列產品」及「EZ時光回溯復顏因子」廣告。違規廣告屬本市業者經該局處分共564件,違規情節以未經申請廣告核准,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24條第2項者,共512件為最多,佔90.7%。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另分析1,052件食品違規廣告,其中499件宣稱「醫療效能」,佔47.4%,395件宣稱「減肥瘦身」,佔37.5%(表5),所有宣稱「醫療效能」之違規食品廣告(表6)以「基立胃」50件為最多,「糖渴消」45件居次;宣稱「減肥瘦身」之食品違規廣告(表7)則以「SS體重管理方法」42件居冠,「 謝 老師系列」39件次之。
此外,北市衛生局綜合分析前三季違規藥物、化粧品及食品廣告,依媒體類別區分則以網路違規廣告719件為最多,電視違規廣告664件居次,報紙違規廣告613件,雜誌、單張、型錄違規廣告611件,廣播電台違規廣告174件,共計2,781件(表8),本市業者經該局以違反藥事法處分71件、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處分564件、食品衛生管理法處分417件,共處分1,052件,罰鍰金額高達4,068萬元,其餘仍在調查中或移請業者所屬縣市衛生局辦理。
衛生局以媒體類別排行,報紙類以蘋果日報439件居冠,其次為自由
時報86件(表9);雜誌類以壹週刊320件排第一,其次為儂儂雜誌102件(表10);電視類則以東森綜合台90件為最多,東森購物五台57件次之(表11)。為減少媒體及產品業者刊播違規廣告,96年度衛生局辦理傳播媒體及藥商、化粧品、食品業者聯繫會(共有173家業者參加),以提升業者自行審查及自主管理之能力,另針對媒體連續刊播違規廣告,衛生局亦密切與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合作,以遏止不當廣告訊息傳播。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報紙、雜誌大篇幅產品廣告或報導內容,常以見證人說法誇大強調產品效能,更以”搶購”、”缺貨”等字眼來吸引並加強消費者購買的慾望,民眾常因此不自覺地落入陷阱。衛生局強調食品並無醫療效能、減肥瘦身、壯陽、豐胸…等神奇功效,購買前停、聽、看。看到或聽到誇大不實之產品廣告,應採取「五不」政策—不聽、不看、不信、不買、不吃,否則不僅造成金錢上的損失,更可能延誤治療時機而危害健康。
消費者有任何問題,可電洽衛生局藥物食品服務專線:2720-8777,產品檢驗請洽衛生局檢驗室,聯絡電話為2828-0102分機2109,2224,2233;傳真為2825-0869;聯絡地址: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111號2樓;電子信箱為e-lab@health.gov.tw。以上資料刊登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歡迎查詢。
看完上面這個新聞稿,我相信您一定注意到一大堆違規,未必注意到EGF~
這就是記者的敏感度—昨天打電話來的幾位記者朋友,全部都是問EGF違規的事!
有關EGF的問題,之前部落格回答過幾次了;甚至上面提到的平面與電子廣告,也正是我們看不過去的地方。這次衛生局終於出手…
我不想囉唆太多,大家看公文應該已經夠累了。最後再囉嗦一句:「各位看倌老爺,求求您,用用腦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