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長在腳上,第一個病灶長了一、二年,我不知道是病毒疣,也沒一直長其他的。
前陣子到皮膚科看診才知是病毒疣,並且作液態氮治療。奇怪的是,從開始治療後,腳上開始長出其他的病毒疣,依這種速度下去治好的趕不上新長的,整個腳應該會淪陷了。
除了液態氮,還有其他輔助藥或可殺死病毒的方法嗎?覺得鞋應該會是病毒的溫床,很怕會傳染到手或臉部。假使長在臉上,病灶特徵也跟腳上的一樣嗎?好像有聽說長在臉上會變扁平疣(是一樣的嗎?)
答:這些問題應該由治療的醫師告訴您,醫療的原則是:「現場診斷的醫師具有主導權,其他醫師只是建議,不能給予太多意見」。
這個原則的形成原因很簡單—人是動態的變化,一個現象或是疾病往往牽涉到其它因素;包括性別、年齡、健康狀態甚至是作息方式與工作習慣。旁人的一句閒話,對主治醫師可能有相當的困擾。
況且,「回答問題」本來就是主治醫師的權利與義務!更何況您看診的醫師就是「皮膚科」啊!
回到問題來:
1 「也沒一直長其他的…從開始治療後,腳上開始長出其他的病毒疣,依這種速度下去治好的趕不上新長的…」=>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常見」現象—您不知道它是病毒疣的的那個時候,未必會注意到許多小顆粒、新生的微小疣塊。在醫師治療過程中,這些疣塊(不經意地)被醫師檢視出來—如果醫師很認真地觀看,應該可以快速找出許多不明顯疣塊。在整個治療過程中(至少也是幾個月吧~),疣塊漸漸變大,也漸漸被發現。其實這些都是「我不知道是病毒疣」時埋下的禍根…
1.1 當然也有一個可能—疣塊實在太小,主治醫師如果選擇「寧可錯殺一百,不要錯放一個」的作法,您就會發現「愈治療愈多」。
2 病毒疣會不會長到其它地方?會!是不是扁平疣?不是!它們是「同屬不同種」(記得「界、門、綱、目、科、屬、種」的生物學分類嗎?),後者難纏許多,特徵也大不相同<=通常非常細微、扁平而薄弱。
3 有其它輔助藥物嗎?有,但是效果不能確保,而且健保不給付。因為有這樣的不確定與財務風險,一般健保醫院/診所不會主動提供相關資訊。我為什麼不在這裡告知?法令規定這樣的藥物要「醫師親自看診後給予」呀~您可以問一下您的 皮膚科 醫師,他一定可以給您完整的答案的。
ps.如果您的醫師不能提供完整資訊(通常是「不願」或「沒空」),考慮一下...全國有將近800位皮膚專科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