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越來越不喜歡搖頭—這樣的行為除了表示自己「不參予犯錯」(?)的優越,其實也表示自己「不敢試著前進」的無能。
曾經是公務人員,非常清楚踢皮球的好處—事情不在自己手上,就不會有犯錯的機會。可我是個急性子的人,事情擱在那兒,怎麼看怎麼不舒服。幾次下來,發現踢皮球的壞處—首先是「你以為別人不知道,其實我們全都知道」;最重要的是「沒有犯錯,就沒有進步的可能」!
人的一生其實不長,就算以臺灣現在的高齡社會來看,活到八十歲算是久的了。其中二十歲以前多半在念書;六十五歲退休之後,就算自己願意說些話做些事,大概也被那些「掌著實權的青壯派」高高地供在那裡。
算一算,「人生」有意義的時間,「可能」不超過四十年;其中扣掉睡覺的十六年(24/8=3~),吃飯、洗澡與上廁所五年,「真正可能」有意義的剩下了二十年。
如果您還選擇「等、因、奉、此」的八小時上下班,一生的貢獻大約只有十六年!
前些日子家母得到帶狀疱疹—六十多歲了,這樣的疾病也不算是太遺憾的事~
帶狀疱疹這種疾病,我們之前討論過—第一位看病的醫師一定成為庸醫,「最後」一位看到的醫師一定成為神醫(主題:可憐被誤會的醫師(可能被誤會的醫師?)—談醫病關係)。
這次要討論的不是這個。
母親在臺灣的三個城市之間來去,帶狀疱疹本來就是我的專長(我是皮膚專科醫師耶!),照料到大約可以的情況,就讓母親南下探望弟弟。
一個星期後,母親回到臺北,一直抱怨局部非常刺癢疼痛。帶疱後的神經痛幾乎是必然存在的副作用,我安慰了她,並沒有多做留意。一直到她拿出藥膏來(我給的藥她已經用完了,這是在另外一個城市拿的藥),我發現裡面有痱子膏,就告訴她「不要擦,這是錯的~」
「這是錯的!?」她非常訝異「可是我擦了一個星期~」
現在我知道她的疼痛來源了—原來她一直使用著我給她的痱子膏,完全忽略我告訴她的「這個擦三天就好了,擦太久會不舒服」…加上另外一位醫師也開痱子膏給她,她就一直擦到現在。
「疼痛」是什麼?是皮膚太過乾燥的燒灼感!
以往在住院醫師的時候,常常要跟主治醫師門診。當病患主訴臉部不舒服,而且「曾經去做臉」,我的某一位老師常常會告訴她「做臉是錯的,不要再做臉了」。
我的師兄們也這樣學著,我也這樣學著。
可是心裡老是有點疑惑:「如果做臉是錯的,為什麼政府放任美容師們做臉?為什麼有這麼多民眾反覆做臉?」
我沒有問 那位 老師,因為相信會挨罵~可是我不太相信「做臉一定是錯的」,就如同我不太相信「做臉一定是對的」一樣。
我一定要親自想過才能夠給答案。
這次母親的境遇讓我思考許久—帶狀疱疹的病患給予痱子膏,利用痱子膏的清涼感消除帶疱病患的疼痛本來就是皮膚專科醫學界的常態性思考。如果您這樣給藥,健保也不會刪除,顯然健保局與相關審查委員也覺得「這一定是對的」。
這樣的治療確實未必一定是對的。
以我母親為例,一位六十多歲的婦人,深秋到冬天得到帶狀疱疹,局部的疼痛感是免不了的。可是給與清涼感的藥品不僅僅是痱子膏一種,還有薄荷膏、綠油精混合凡士林、曼秀雷敦、冷敷等多種方式。痱子膏的鎮靜清涼效果非常好,卻很容易造成肌膚過度乾燥;乾燥繃緊的皮膚,燒灼的痛感遠比帶疱後神經痛更為劇烈。
冷水敷著也有類似效果,但是副作用低了許多。如果是冷袋敷著,效果接近相等,副作用幾乎沒有,就是很好的替代思考。但是冷袋需要教育,如果病患改用冰袋敷著,過久的敷著時間會有局部凍傷的風險。
薄荷膏與曼秀雷敦則有不同的思考—這樣施行的優點是補充油膏可以減少局部乾燥的機會(思考一下:六十多歲的婦人~),缺點是這些並非無菌的產品,如果誤用於傷口區域,可能會有強烈細菌感染的風險!
這就是為什麼我請母親「痱子膏最多只用三天,之後改用薄荷涼膏,而且要避開傷口」的意義—三天的痱子膏可以讓局部略微乾燥清爽,薄荷油膏一類的成分可以增加局部滋潤,減少疼痛感。
另外一位醫師有沒有這麼細緻的思考,我不知道。但就他開給母親痱子膏,而且母親持續使用的情形來看,顯然他的解釋不足(當然,我的解釋也不足)。
我想了很久,「良醫」與「庸醫」的差別其實不只醫術一項—縝密而體貼的思考,當然是醫術的外顯行為。但是仔細而繁瑣的解釋,也是「良醫」與「庸醫」很重要的分野~
如果您思考地非常周密,執行地非常粗糙,結果有什麼意義呢?
商業周刊的何飛鵬社長在「自慢」一書中提到:「策略與執行力,就是作對的事,以及把事作對」。從母親的案例,我忽然發現自己離「良醫」還有多少距離~
「政治家」與「政客」的差異往往也就是這樣—政治家想得多,認真地執行。政客隨便想一想(主要還是思考自己的利益!?)隨便地執行。
這是容易分的。然而,如果我們看到「很認真思考,卻馬虎執行」的政治人物,我們該怎麼評斷他呢?更何況現在檯面上的政治人物,公務人員,有多少「認真思考」的人呢?
人的一生這麼短,可以搖頭的事情這麼多;如果把自己寶貴的時間花在「為別人的敷衍搖頭」,算不算非常不上算的事呢?
您願不願意站起來,走出去,開始為自己的人生負責?當您的主管(或是客戶<=如果您沒有主管的話~)交代了一件事,無論是合理還是刁難(真的嗎?),您究竟選擇搖頭,還是選擇行動?還是選擇「搖頭的行動」?
有一位長輩告訴過我:「不要盡力,要全力!」他的意思是說,如果你承諾「盡力而為」,其實是給自己退縮的空間,失敗的可能藉口。只有答應自己「全力以赴」的時候,你才有人生的真正力量,才是真正對人生負責的說法。
我也不是一直都能達成這樣的目標,但是這句話我始終記著。我記得人生苦短,應該留下一些什麼作為來過一次的印記。只有全力以赴,這樣的印記才會美麗。
我告訴那位老長官,「現在」我不能為這些亂象做些什麼。可是只要老天給我時間,讓我完成幫助臺灣護理人員的夢想,漸漸而間接地幫助臺灣的醫師,最後這些醫界的人總能團結出一些什麼,也許就有改變臺灣環境的一些機會。
一個人願意改變世界,一個人的世界就因此改變。一群人願意改變世界,世界就因此改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