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很高興您使用這樣的產品能夠對於肌膚有所幫助。我們拜託自然美這樣的超巨大品牌作產品,就是因為他們「不會拿自己的名譽開玩笑」,裡頭一定不會有任何一絲絲「不好的東西」(<=就是新聞常見的「黑心保養品」)=>您可以想像為了區區一瓶產品,賠上200億元的聲譽?
「抗藥性」的生成有二種解釋;第一種是「代謝性增高」,比方說麻醉藥品或酒精,這是因為肝臟對於某種成分的特別代謝加快。第二種是「容忍性增高」,像是細菌對於抗生素的容忍性(其實也是它們的代謝酵素效果變好之類的反應)。無論如何,這二種反應都不會出現在保養品上。
問題回答完,其實是有一些心得要跟各位分享。
那天某位研究所的學生來訪,為了她的碩士論文,希望我談一談「為什麼走入醫學美容?」,還有「對於其它專科醫師分食市場,有什麼看法?」
她告訴我之前訪問過幾位皮膚專科醫師,對於「美容醫學」成為所謂「專科」都嗤之以鼻。「她想聽一聽其他科系醫師的意見」。
這樣的問題令我陷入深思—我是一位皮膚專科醫師,是一位「很奇怪」的皮膚專科醫師。我從來都不曾改變的是「相信人人平等」,而且致力於完成「人人平等」這件事。所以我在部落格提供許多資訊,希望能夠降低醫師與受術者之間的資訊落差。
如果醫師與受術者之間應該追求平等,有什麼道理「其它專科醫師不可以進入市場?」
(「分食」這個用語其實隱藏著某些負面的訊息~)
對我這位「皮膚」專科醫師來說,「我從來不曾進入醫學美容領域」。而是「我擁有了醫學美容的新技巧」。就拿青春痘來說,三十年前我們只能使用抗生素、酒精性溶液、強力外用殺菌劑。十多年前醫界取得了口服維他命A酸與外用A酸、果酸作為新的「武器」,之後發現紅藍光治療也可以控制青春痘,然後是脈衝光除痘、靚顏光永久抑痘;最近我們試著使用r-PGA敷臉,以及其它的保養品「漸漸與藥品做交接」。
換句話說,就「皮膚專科醫師」來說,「治療」青春痘永遠都是「治療」,無論使用的是口服/外用藥物、果酸煥膚、紅藍光、脈衝光、靚顏光甚至是保養品。所有的工具都有它們各自的地位—安全一些,就可以長久使用(所以我們希望把藥品漸漸「交接改變」成保養品),可是效果很慢;所以初期應該使用一些速度快很多,安全性雖然差一些(反正有醫師嚴密監控)的方法。
就像上面這個問題—我們可以使用輕微類固醇,這是對的,合乎醫學治療學理與倫理的;缺點是「你總不能永久使用類固醇吧?」於是我們試著加上一些正確的清潔、正確而合宜的保養品。對於「敏感性肌膚」的治療來說,類固醇藥膏、醫立妥或普特皮與保濕乳液在「治療方向」上都是同方向的,不是嗎?
如果肚子餓了,我們可以吃飯、吃麵、吃Pizza、吃牛排;有什麼道理皮膚受傷以後,「只能用藥品」?如果「藥品比較有效」,我們當然應該擇藥使用,不應該排斥藥品;如果到了比較舒緩的時候,某些「非藥品」可以達到不錯的效果,或是提供相當重要的維持與修護,為什麼一定要堅持繼續用藥?
「藥品」與「保養品」的主要差異不應該是人為的,而是根據向ED50或LD50這種科學定量方式作為區分。如果各位格友可以理解這一點,就達到「芋頭少吃可以作飯,多食則為餌藥」的「醫食同源」境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