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門診裡有個病人本來臉好好的,想說打個柔膚雷射讓臉更漂亮,沒想到不打還好打了更糟,出現了一堆斑~要是我真想去死!花錢找罪受!然後殺了那個醫生!開玩笑的啦!
其實這不能怪那位醫生,因為這個病人他有肝斑體質,因為雷射所以引發他的肝斑,才導致二頰長了斑。
肝斑—不是因為肝臟不好而長的斑喔!千萬別誤會肝臟了喔!
肝斑是因為它的顏色像煮熟的豬肝所以叫肝斑,又可稱做:黃褐斑、胎斑、孕斑或蝴蝶斑。
肝斑是一種很表淺的淺層斑,所以很容易治療卻不會根治。因為很表淺所以擦擦藥或是美白的東西,或是換膚、雷射、脈衝光就可以將斑治療到看不太清楚,可是肝斑也是一個很活潑的黑色素細胞,很容易一受到刺激就又長出來(這個刺激可以是壓力、睡眠、熱、光線、荷爾蒙)。
所以每次當我在門診裡聽到醫生說,這是肝斑,我的心情都不好了...
雖然很容易治療,但是一下子又引發了!根本就沒辦法根治(就像是醫生宣布你得了絕症,沒辦法治療~這樣是有點誇張啦~)。所以肝斑的治療最重要的還是居家的照護,只要你找對方式找對醫生,其實你也可以跟肝斑好好相處的!
那有哪些治療~
既然他很容易因為刺激就被引發,所以在治療上刺激性與強度就不能太強!
1. 雷射或脈衝光:請小心 慎選 醫師喔!要是經驗不足或是操作不甚就有可能會反黑喔!
2. 酸性換膚或是酸性要高與產品:因為酸會加速表皮的角質代謝,所以斑會看起來變淡。
3. 預防醫學:預防醫學顧名思義就是預防肝斑的產生,或是排除過多的黑色素,甚至避免黑色素的堆積。
宋按:極緻搞笑小天使大概是極緻同仁中,筆耕最認真的—部落格這個東西,往往是一種日記似的存在。經過了幾年的歲月,回首來時路,大約就可以找出自己成長的軌跡。
日記愈堅持,成長就在不明不顯之間堅實地存在。
回歸本文吧…
前幾天在網路上亂逛,從這個格友的文章串連到那個格友的網頁;忽然看到肝斑的問題—「久病成良醫」雖然是非常可能的事,如果沒有邏輯與基礎知識的搭配,久病的人恐怕會「繼續久病」—那位格友在網頁中暢談自己的肝斑控制經驗—既然能夠「暢談」,顯然現在控制得不錯。從我的角度看去,他的大部分敘述都沒有錯誤,唯一的問題是她認為「肝斑是深部斑」!
當基本知識錯誤的時候,將來遇到相關的關鍵性問題,可能就因此陷入極大的危險—當時飛梭雷射問世時,強調「可以治療肝斑」;所有「上當」、「受害」的醫師同儕與受術朋友們,就是因為相信「肝斑可以分為表皮型、真皮型與混合型;深部治療可以處理真皮型」這樣的思考(至今仍舊不算是完全錯誤的知識);卻忽略了「肝斑非常地不穩定,很容易被誘發」的另外一個事實。
結果?結果大家都知道了…現在肝斑的治療中,飛梭的角色很少,甚至…
淨膚雷射也是這樣的。
三年以來,我們一直努力地學習靚顏光—不斷地從臨床經驗中,加強靚顏光的療效,並減少靚顏光的副作用。靚顏光的開始,當然是新加坡醫師打的底—所謂「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其實是非常幸運的;無論對醫師或是受術者來說,有個紮實的高手對象可以學習,可以大量減少醫學學習中的初始風險。
臨床經驗中,本來就有學習與傳承的辛苦。然而醫學倫理裡,老師不准新手醫師「親自處理病患」;要到這位學 習 醫師的見習經驗累積到一定程度,才允許他在指導老師的監測下「實習」;之後,累積了一定的實作經驗與相關知識後,才可以勉強單飛。所以醫界有「見 習 醫師制度—只准看,不准動手」、「實 習 醫師制度—只准依照醫囑動手,不准自做決策」、「住院醫師制度—經過主治醫師的事前或事後授權;,可以略做醫療決策,多半只負擔醫療操作失誤的責任,不需負擔醫療決策的責任」以及「主治醫師制度—可以自做決策,但是要擔負所有醫療決策責任」。
這是正確的設計,就是幫助醫師在「病患安全的前提下熟成」。
然而到了醫學美容就亂了—比方說「淨膚雷射」的案子;有些醫師只是「聽說可以這樣治療」,就抓了幾個病患「試試」;天資 高的 醫師,幾下就抓到訣竅,於是努力增加業務量;運氣不好的醫師,第一位病患就出了岔子,從此視淨膚雷射為畏途。
這「原本」不是誰的錯—或者說,醫師們「沒有受過醫學教育的邏輯訓練」;或許是「醫師沾染了商業界的藏私風氣」;但是病患的風險就大大增加了!如果再考量現今社會對於「最新醫療美容技術」的愚蠢追求(請原諒我的口氣不好~),這個風險就非常巨大~甚至可能危害健康~
「運氣不好」的醫師當然是錯的—拿病患來當沒有經驗的試作品,怎麼樣也通不過醫學倫理的測試—但是「天資聰穎」的醫師也沒有太好的結果—所謂的「醫學」美容,當然就是從醫學出發的美容行為。「醫學」一定要強調療效;也就是有效性。愈「有效」的治療,ED50往往相對接近LD50;也就是說,在「有效」與「過度」之間的界線愈細微。
換句話說,沒有高手的引導,「天資聰穎醫師」比「運氣不好醫師」可能犯下更大的錯誤!
這就是這個故事的開端—一位肝斑的病患,經過一位柔膚 雷射 醫師的「積極治療」;產生很難處理的drop off(掉落)現象。來到極緻之後,經過一連串的影像與臨床檢測,我們告訴她未來的可能治療,結果…...
她的妹妹已經在自然美工作十多年了,「肌膚美得不得了~」(<=她說的);於是她決定「回去找妹妹做自然美的療程,然後考慮作靚顏光褪色」。
後面這個不重要(<=因為…?);只是有些感慨—一個穩定的狀態(淡色肝斑),卻因為「太過積極」的醫學美容介入,結果反而…如果這位病患「從此不 相信 醫師」,究竟是誰的錯呢?「那位」醫師當然要負些責任,在網路上散佈「謠言」,不斷吹捧「最新醫療知識」的主動媒體或置入公關業者;雖然醫療道德不是各位的養成內容,但是「道德」呢?「倫理」呢?
如此輕信他人的你我呢?從網路上聽信「成功的故事」,再到網路去傳播「失敗的經驗」?把「醫學」招牌「如此糟蹋」的結果,難道會是社會的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