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推薦叫我買中藥用的痱子粉;長濕疹,應該是要乾燥一點才是吧!?那不知道會不會傳染給別人!?
麻煩你了~
答:「原本曾經長過濕疹的地方,現在又開始復發了」其實是常見的事—我常常做的比喻是:一條斷掉的腿,經過石膏夾板固定一個月後;稍微有些癒合了。這時候去踢足球,「立刻」就斷了。為什麼呢?因為斷腿的能力比較低,承受不了「踢球」這樣的壓力。
相同地,「濕疹就是皮膚發炎的意思」;一塊發炎(或者剛剛發炎完)的皮膚,不可能會有如同健康皮膚一樣的防禦力—以皮膚受傷後自我修復能力做粗略估計,一塊皮膚發炎之後,大概在半年內,真皮都還處於相對激動的狀態—所以您會發現「曾經長過濕疹的地方」,其實就是「曾經在半年內斷掉的腿」,結果當然是「很容易由踢足球再度斷裂」~
至於您的看診經驗,我沒有辦法給予意見—如果該醫師三次都給不同的診斷,或許因為治療本身就會造成疾病的變遷—醫師給予類固醇藥膏治療濕疹;之後病患「繼續」,「自行」使用類固醇治療「自己判斷的濕疹」;因為類固醇可能導致局部免疫力的變化,結果造成細菌感染(疔)或是黴菌感染(癬),其實是可能的。我這樣解釋的意思是:三次的診斷不一樣,也 許是 醫師太混(我想…這是不是您的疑問!?),也可能表示疾病的變遷。
至於「錢幣型濕疹」,目前知道的發作原因其實還是不明—老掉牙的說法!?—但是比較可以確定的是與乾燥及過敏性體質有關;局部的小傷害可能是誘發因子。
很複雜!?就是說「過敏的人,如果洗得很乾淨,就會有些發癢搔抓的現象。又乾又抓的結果,就變成錢幣狀濕疹了」。
「長濕疹,應該是要乾燥一點才是吧!?」果然是標準的迷思…這個部份的回答實在有些耗費精神…
話說民國初年 (1918年),有一位後來是共產黨大老的 陳獨秀 先生在「新青年雜誌」上面發表了一篇文章,要求新青年應該擁護德莫克拉西(Democracy)和賽因斯(Science)兩位先生。整個潮流進行到1919年的5月4日,就出現了五四運動。
簡單地說,當時大量引進西方科學,包括西方醫學。引進的方法當然是大量翻譯以普及知識;問題是,兩種不同的知識背景相互譯註時,一定會出現「造字」、「造詞」或是「借字」與「借詞」的狀況。前者主要是日本人的傑作;後者就出現在西醫轉譯到中國體系中,借用中醫的一些字了。
比方說「癬」這個字,在中醫的概念是「長久不癒的表面疾病稱之」,並不特指「皮膚疾病」,所以甚至有「喉癬」這樣的名詞出現。然而西醫借用之後,「癬」不僅只能是皮膚疾病,而且還是皮膚疾病中,黴菌寄生的一種特殊型—原先中醫的「癬」並不特別鎖定黴菌型疾病,所以慢性皮膚發炎(慢性濕疹)與乾癬(這也是另一個整體借用詞)都通稱為「牛皮癬」。
言歸正傳;當時翻譯eczema這個拉丁字源的時候,使用的中醫名詞是「濕疹」;表現的是急性皮膚發炎時的濕潤浸透現象。如果「濕疹」進展到亞急性,就會變成比較難以形容的「紅癬」(紅色的皮膚病)或是「頑癬」(頑固的皮膚病)。當整個故事發展到慢性時,或者還稱「頑癬」(這時真的就很頑固了),或者就稱「牛皮癬」(厚得跟乾牛皮一樣)了。
所以您知道了,「長濕疹,未必要乾燥一點!」;特別是「冬季濕疹」;這種乾燥性皮膚炎,果然要「保濕一點的好」~
就西醫的定義來說,「濕疹」是「沒有說明原因或者是不明原因的皮膚炎」;通常並不指示為細菌、病毒或黴菌感染型皮膚炎(這些都算是「有原因」的~),所以一般來說,濕疹是不會傳染的。
最後是您最關心的問題「不知道有什麼辦法快速處理好(很急)」—真的很抱歉,既然連疾病的確切診斷都不知道(究竟是濕疹、疔還是癬?錢幣狀濕疹?),我沒有辦法在網路上給您建議。真正的建議是:「再找一位您可以信任的,可以溝 通的 醫師(每次都給不一樣的診斷,也許真的是疾病的變遷,這應該對病患說明清楚);這四種疾病都不是太困難的問題(雖然錢幣狀濕疹比較難以斷根),好好地治療,應該都不超過一週的時間就可以初步控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