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把臉頰當成實驗室
愛美,愛過了頭,一名三十多歲的女性勤於保養,每天得在臉上塗抹三十種保養品,皮膚不但沒變好,上醫院求診,才知道每天臉頰上的化學成份居然超過300種,如果繼續下去,皮膚可能出問題。
台大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邱品齊表示,最近門診時,收治這名少見的病例,該名年輕女性進了診間,手裡提著瓶瓶罐罐保養品,仔細數一數、竟然多達三十罐。
女病患哭訴,擔心自己變老,皮膚有皺紋,不夠光滑細緻,花了大把的鈔票購買保養品,光是將這些保養品塗在臉上,就得花上許多時間,擦到手軟,感覺很煩。
「保養品塗太多,化學成份對皮膚造成負擔!」邱品齊表示,臉部保養品最多不要超過五種,對皮膚不會造成負擔,吸收容易、效果也比較好。
邱品齊解釋,每一種保養品至少都含有二十種以上的化學成份,以此病患為例,她每一種都用,每天皮膚都會接觸超過三百種的化學成份,效果卻大打折扣。
擦上這麼多種的保養品,皮膚能夠吸收多少?另外,各種化學成份之間的交互作用,會不會產生副作用?這些都很難評估研判,換句話說,擦太多保養品也等於浪費。
如果只是花錢,這還只是小事,臨床上就曾遇過亂擦保養品擦出問題的個案,患者自作聰明,將作用較強的A酸和維生素C混合在一起使用,造成皮膚紅腫、甚至反黑。
邱品齊認為,每個人都應該有依照程序保養的概念,訂出「白天夜間保養品加起來不超過五種」基本原則,千萬不要將自己的臉當成化妝品的實驗平台。
如果化妝台上的保養品品項超過了五種,建議先挑五種使用,簡單方便,不用傷腦筋,如果皮膚過敏、紅腫,可以攜帶保養品至皮膚科求診,由醫師提出專業的評估建議。
宋按: 邱 醫師算是好朋友—我常常邀請他到醫學會演講,私下偶而會有聯繫,這樣至少算是「朋友」吧!?
對於這個新聞我倒有一些不同見解—我也不同意「一天使用三十多罐保養品」;光是聽起來就覺得…此人壓力太大…然而「白天夜間保養品加起來不超過五種」這樣的基本原則,我還是覺得太窄—我可以理解這是標準的皮膚專科醫師看法:「保養品愈簡單愈好」。
這樣的思維,在「保養品無效論」的假設前提下,確實是成立的。
然而現在有太多保養品可以影響我們,而且幾乎都是「必要」或「半必要」產品—近的不談,光是遠的就有果酸類、左旋C類、保濕類與防曬產品。如果再加上一些彩粧前的隔離霜,一天的保養品顯然超過五種!?
我想提出的修正說法是:如果臉上塗擦五層以上,「可能」就不是很必要。這種說法與報導中的差異在於:
1. 醫療的特點是「每個人都不一樣」,既然「每個人都不一樣」;「一定要塗抹五種」或「一定不要塗抹五種」都有些…「不夠完全」…所以才會有「可能」的語氣出現。
2. 我不是女生(<=廢話!?),近一年來真正深入她們的使用習慣,才發現原來機能性保養品的使用,並不如我之前的想像—我之前以為「化妝水+乳液+機能性保養品+保濕鎖水+隔離+防曬」就非常完整了;我以為這些產品都是「全臉塗抹」。事實上,許多機能性保養品的訴求方式是「全臉使用化妝水+全臉使用保濕乳液+額頭粉刺部位加上果酸乳液+兩頰黑斑部位塗抹美白乳液+全臉輕微塗抹乳霜+全臉隔離霜+全臉防曬」。這樣的使用方式不算太不合理—然而卻超過了上述五項的限制。
於是我開始懷疑,以「科學人的態度」,我覺得 邱 醫師ㄧ定又被「@#&#...」了—就我與媒體交往的經驗判斷,因為「搶佔視覺焦點」的目的,媒體的標題必須聳動而誇張。「建議每天使用不超過五種」與「每天使用不准超過五種」這兩種標題來說,後者的新聞性顯然大了許多…
經過科學精神訓練的人,基本上會保持相對客觀的態度(<=就是一副「事不關己」的客觀啦…),很少會把話都說滿了…特別是像 邱 醫師這種老經驗的醫師…實在無法讓我覺得不懷疑…這個新聞稿的斷句方式…
我懷疑…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