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 更新日期:2008/07/30 10:35鄭詩韻
(法新社洛杉磯 二十九日電)洛杉磯官員今天同意,貧窮市郊一年內禁止開設速食連鎖店,以對抗高於平均值的肥胖問題。
這項禁令將影響南洛杉磯三十二平方英里地區的五十萬人,此地以拉丁美洲裔及非裔美國人居多。
此舉是為了鼓勵更健康的飲食習慣,據信是速食業首度因健康理由被限制開店。
起草此項法案的洛杉磯市議員裴利女士透過發言人表示,此案今天在聽證會上以十二票對零票通過,聽證會一度被規模五點四的地震打斷。
根據加州法律,速食餐廳的定義是:菜單內容有限、販售事前準備好或能快速加熱的食物、沒有餐桌點餐服務、食物以可回收包裝供應。
裴利形容此法通過是「南洛杉磯人的勝利」。
她在聲明中說:「我們需要吸引能讓顧客坐下來用餐的餐廳、整套服務的雜貨店、以及其他好的健康選擇,我們需要以積極的方式來做。」
宋按:我對於定義部分覺得有些…怪異…
所以賣炸豬排的、賣大塊、大塊肥肥比薩的、賣甜膩膩肋排的餐廳「比較健康」、「比較不會引發肥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