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右手拇指長了一「粒」疣二年。去年中找了@@診所介紹的皮膚科醫生,她建議我做「冷凍治療」。去診所做了5次後(每2個星期一次),沒有改善。她說可能是繭,不用理(開始時好肯定說是疣...)。
深深明白皮膚科是一門講求經驗的治療,便直接去找一位有名望但脾氣不太好的老醫生。他十分肯定是疣,並十分不認同用「冷凍治療」。
現在我的疣有明顯改善,用藥(滴和塗的)時開始感覺到刺刺的;每2個月去復診一次。但他解釋不詳盡,又沒有多少耐性(他都快80歲了,不能太多要求吧...)
想問一下:
l 「冷凍治療」是否不合長了太久的疣?
l 在診所做「冷凍治療」和自己去買那些藥房賣的「殺疣用壓縮冷凍氣體」(不曉得那叫甚麼,希望您明白)有甚麼不同?效果上差很多嗎?
l 患疣是不是很難避免?那老醫生說唯一避免的方式是完全不碰任何有別人用/碰過的東西,真的嗎?
答:「我的右手拇指…她說可能是繭,不用理…深深明白皮膚科是一門講求經驗的治療」=>是的。另外,您還是要注意「只有「認真」的醫師才真正「隨著年紀累積經驗」」。
「有名望但脾氣不太好的老醫生.他十分肯定是疣,並十分不認同用”冷凍治療”」=>這點無法理解—我的猜測是,您的敘述中有太多簡短刪節…
「”冷凍治療”是否不合長了太久的疣?」=>理論上,病毒疣的顆粒愈多,我們的治療要更積極—「愈多的疣」就表示「愈大的傳染機會」,就應該「愈早拿掉愈好」。
以目前所有「安全」治療來說,冷凍治療的速度遠大於單純使用治疣液的速度。如果是我做為主治意見,我會建議「合併治療,加快治療速度」。
「在診所做”冷凍治療”和自己去買那些藥房賣的”殺疣用壓縮冷凍氣體”(不曉得那叫甚麼,希望您明白)有甚麼不同?效果上差很多嗎?」=>基本上風險就不同了—如果那種產品有效,就可能出現糜爛風險—「冷凍治療」的目的就是「使之壞死潰爛」;一次給予多深、多重的治療,就是醫師的經驗。過度治療就可能產生糜爛。如果該產品沒有效,就有疣愈長愈多的風險。
「自己治療」最大的風險,就是「不能確定在治療什麼?不確定治療是不是過度?不確定治療什麼時候應該結束?」
「患疣是不是很難避免?那老醫生說唯一避免的方式是完全不碰任何有別人用/碰過的東西,真的嗎?」=>理論上是這樣;實務上,如果您的免疫力很強,又維持「正常而適度洗手」的良好習慣(洗太少容易傳染,洗太多容易傷皮膚),還是可以避免的。
疣是一種病毒,沒有主動攻擊的能力—我的意思是說,如果前一位手掌患疣的病患,接觸到開門的把手,後一位就可能很「不幸」地接觸到疣的病毒;只要在幾個小時內(詳細時間目前並不清楚)將之清除—簡單洗手就可以了—未必會使病毒疣「常駐」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