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究她的醫學美容醫療史,五個月之前,她接受了兩次的飛梭雷射治療,之後使用了三合一藥膏(中、輕度類固醇+對苯二酚+外用維他命A酸)。使用之後狀況還不錯,「因為覺得便宜,所以到購物臺去買了這個療程」。
「我不知道做完會這樣子~」她說。
四月份在國內、外做了十來場的演講;對象有醫師,也有一般民眾。主要的講題內容還是「正確的醫學美容,前提是了解肌膚狀況後,再決定是否給予治療,何種治療,治療強度如何」這樣的老題目。在整理教材的過程中,自己反覆地檢視著過去的資料,更加確定了「已經受傷的肌膚,不應該接受激烈治療」、「在給予雷射治療之前,一定要先確定肌膚是健康的」這樣「基本」的信念。
這些信念看起來是基本的、簡單的,甚至是愚蠢的。然而今天這個案例,又再一次地證明了「醫師應該具有事先判讀能力」的基本假設。
圖一至三是求診朋友的受損模樣—各位可以從圖二與圖三看到,紅腫區域已經不僅僅是臉部,還蔓延到了脖子。從皮膚專科醫師的角度來看,這算是很厲害的濕疹狀態了。
在第四張與第五張圖,我們看到一個「發炎、腫脹而且表皮沒有紋路存在」的表皮圖,以及「紅腫、白色與褐色十分混雜的污染狀態」之淺真皮。單純就事後諸葛來說,我相信她接受治療的時候(一個多月前。受術者已經維持這樣的狀態一個半月了),表皮的狀況在肉眼下是可以的(<=所以該醫師才會給予治療);可是真皮部位的污染,如果受術者的敘述沒有錯誤,這一個多月以來都不敢作太多自我治療的動作與保養,很可能在當時就已經是深度染污的狀態了。
圖六與圖七是她的胸口現狀—這兩張照片的目的,是證明「她的肌膚可以維持在這個狀態」;或者從另外一個角度看來:「她的肌膚最好的狀態,可以回到這個樣子」。
這個案例之所以火速地貼上來—今天其實很忙呀…—主要是有幾個提醒:
l 如果您決定接受任何醫學美容的治療;特別是飛梭雷射、磨皮雷射一類的重大傷害,請確定您的肌膚能夠承受得住。如果沒有把握,請事先做一下肌膚檢測。
l 不要以為淨膚雷射、碳粉雷射(黑娃娃雷射)或是果酸煥膚這些治療「看起來很安全」;這個案例對我們來說並不罕見—如果我的判斷沒有錯,問題出在:當時她接受的「飛梭雷射使用三合一藥膏」這個治療,使得具有細胞毒性的對苯二酚深深地進入皮膚內;後續的淨膚雷射祇是一個「誘發細胞發炎反應的最後一根稻草」。
這就是為什麼我一直在醫學會內推動「醫師應當學習肌膚檢測」這個觀念;今年如果有機會,我會想辦法正式開個課程…在那之前,還請各位格友「學會保護自己」。